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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2 作者:秦丽娜 李凯 刘烨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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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选择,笔者认为,应尊重客观现实,分类进行,让利益相关方通过博弈达成相对最优方案。
对于第一类企业(国民经济命脉行业,有大量的垄断性资源),笔者认为,在宏观层次上,国家要通过控股和参股的形式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集中有限的国有资产,发展大型、特大型企业。在微观层次上,应规范公司制改革。而对于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则要推进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对于第二类企业(中小国有企业),应根据“抓大放小”的方针,采取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可以试行管理层收购或控股,但要做到规范推进、公开公正,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也可以大胆地实行私有化、民营化,以加快改制进程。对于第三类企业(处于竞争市场中的优秀企业),应进一步推进公司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的同时,加大促进民间投资的力度,形成民间投资快速发展的势头,使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形成强大的合力。
责任编辑 刘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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