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从2001年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之后,中央财政资金由原来的财政部将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改为直接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中央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改变了,但竣工结余环节的财务规定和会计核算并未作相应变化,从而使建设单位在实务中难以操作。本文根据国有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后资金支付方式变化的实际情况,对此问题作一分析探讨。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的规定,全部为中央财政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其结余部分的30%应作为建设单位留成使用,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在竣工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部。
按原支付方式,即财政资金下拨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将结余资金该留用的留用,该上交的上交。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预算单位均见不到资金,直接支付结余的是用款计划,授权支付结余的是额度。对于结余部分的留用和上交的操作,笔者认为可以分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
因取消了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做法,“应交基建包干结余”科目已不能使用。既然基建项目已经竣工,其...
我国从2001年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之后,中央财政资金由原来的财政部将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改为直接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中央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改变了,但竣工结余环节的财务规定和会计核算并未作相应变化,从而使建设单位在实务中难以操作。本文根据国有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后资金支付方式变化的实际情况,对此问题作一分析探讨。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的规定,全部为中央财政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其结余部分的30%应作为建设单位留成使用,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在竣工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部。
按原支付方式,即财政资金下拨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将结余资金该留用的留用,该上交的上交。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预算单位均见不到资金,直接支付结余的是用款计划,授权支付结余的是额度。对于结余部分的留用和上交的操作,笔者认为可以分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
因取消了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做法,“应交基建包干结余”科目已不能使用。既然基建项目已经竣工,其基建支出和基建拨款应反映实际的基建支出和基建拨款,结余部分应与竣工项目的基建支出和基建拨款无关,预算单位可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将结余部分转出,等待拨款。具体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结余的100%)
贷:留成收入(结余的30%,设置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工程质量奖等明细科目)
应交基建结余(结余的70%,增设该科目)
第二步:
结余使用时,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处理如下:
1、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1)结余部分的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使用,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具体操作方式:
由预算单位填写支付申请书,并提供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的有关材料,由专员办审核后上报,将款项支付给有关单位和个人。这与正常的直接支付程序无太大区别,只是要严格控制30%的比例即可。预算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后,作如下账务处理:
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部分,应将其基建支出和基建拨款反映出来:
借:基建支出类科目(反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部分的基建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借:留成收入
贷:基建拨款(反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部分的基建拨款)
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因既不属于原竣工项目包含的内容,也不属于配套设施建设部分的内容,只是使用了一部分留成收入,因此,不应通过基建支出和基建拨款反映,只要减少留成收入即可。
借:留成收入
贷:其他应收款
(2)结余部分的70%上交财政部。具体操作方式:
由预算单位填写支付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材料,由专员办审核后上报收款单位财政部。财政部不需划款,只向预算单位开出《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即可,即双方不动用资金但应办理手续,各自作转账处理,将这笔业务反映出来。财政部的账务处理:
借:一般预算支出科目
贷:一般预算收入科目
预算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后,账务处理:
借:应交基建结余
贷:其他应收款
2、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1)结余部分的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使用。具体操作方式:
由预算单位向代理银行开出支付令,按照用途将款项支付给有关单位和个人,这里同样要严格控制30%的比例。账务处理: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部分,因收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基建拨款已经反映,在此只反映基建支出。
借:基建支出类科目(反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部分的基建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借:留成收入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用于支付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时,因收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基建拨款已经反映,使用时应冲减基建拨款。
借:留成收入
贷:其他应收款
借:基建拨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结余部分的70%上交财政部。具体操作方式:
由预算单位向代理银行开出支付令,其中的收款单位为财政部。财政部收到代理银行的划款时,账务处理:
借:国库存款
贷:一般预算收入科目
财政部向代理银行清算时,账务处理:
借:一般预算支出科目
贷:国库存款
因原下达用款额度时,已记入基建拨款,因此,上交基建结余后,预算单位冲减基建拨款。账务处理:
借:应交基建结余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基建拨款
贷:其他应收款
责任编辑 季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