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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3 作者:卢德湖 (作者单位:福建闽西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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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科目只核算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同时通过“固定基金”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的价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维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笔者认为,这种核算方法并不合理。一方面,固定资产在购建完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管使用与否,都会产生有形或无形的损耗,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将会存在差异。按收入计提的修购基金也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旧数。另一方面,高校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将购入固定资产的费用一次性记入“结转自筹基建”等支出类科目,虚增了当期的事业成本。
因此,笔者建议取消“固定基金”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增设“在建工程”和“长期借款”科目。“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核算固定资产购建成本,并下设“拨款购建”和“贷款购建”两个明细科目,其中“贷款购建”明细科目核算高校用银行贷款购建的未完工的固定资产,“拨款购建”明细科目用于核算高校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和自有资金购建的未完工的固定资产。对于“贷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前,其借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转入固定资产价值;“长期借款”科目核算用于固定资产购建方面的贷款,原有的短期借款则仍...
因此,笔者建议取消“固定基金”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增设“在建工程”和“长期借款”科目。“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核算固定资产购建成本,并下设“拨款购建”和“贷款购建”两个明细科目,其中“贷款购建”明细科目核算高校用银行贷款购建的未完工的固定资产,“拨款购建”明细科目用于核算高校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和自有资金购建的未完工的固定资产。对于“贷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前,其借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转入固定资产价值;“长期借款”科目核算用于固定资产购建方面的贷款,原有的短期借款则仍在“借入款项”中核算。
责任编辑 张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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