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3 作者:向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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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3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为了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表的披露质量,并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相应标准逐步融合,宣布正式立项,对现行的基于权益的酬劳(Equity-Based Compensation,以下简称EBC)的会计制度,即FASB于1995年颁布的第123号公告《以股票为酬劳基础的会计处理方法》(SFAS123)及其相关的解释性文件,进行修订。该项目旨在解决两个主要问题:①基于股票的酬劳,如股票期权是否应该在财务报表中确认?②如何在财务报表中度量EBC的价值?2003年10月29日,FASB就披露的基本要求和生效时间达成初步意见,宣布从2004年12月15日之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开始,股票期权作为费用,以公允价值计入财务报表。FASB将在2004年第一季度完成披露草案,并在年底公布最终要求。
关于股票期权是否列入费用以及如何计价问题是美国国内包括投资者、金融中介、企业界、学术界甚至国会在内的各界争论的焦点,FASB原定的修订方案也一再推迟。分析这场讨论中各派的观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股票期权的性质以及对其会计处理的原则,对于尽快在我国建立相应的制度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股票期权是否应视作费用
投资界的代表人物“股神”沃伦·巴菲...
2003年3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为了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表的披露质量,并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相应标准逐步融合,宣布正式立项,对现行的基于权益的酬劳(Equity-Based Compensation,以下简称EBC)的会计制度,即FASB于1995年颁布的第123号公告《以股票为酬劳基础的会计处理方法》(SFAS123)及其相关的解释性文件,进行修订。该项目旨在解决两个主要问题:①基于股票的酬劳,如股票期权是否应该在财务报表中确认?②如何在财务报表中度量EBC的价值?2003年10月29日,FASB就披露的基本要求和生效时间达成初步意见,宣布从2004年12月15日之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开始,股票期权作为费用,以公允价值计入财务报表。FASB将在2004年第一季度完成披露草案,并在年底公布最终要求。
关于股票期权是否列入费用以及如何计价问题是美国国内包括投资者、金融中介、企业界、学术界甚至国会在内的各界争论的焦点,FASB原定的修订方案也一再推迟。分析这场讨论中各派的观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股票期权的性质以及对其会计处理的原则,对于尽快在我国建立相应的制度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股票期权是否应视作费用
投资界的代表人物“股神”沃伦·巴菲特2002年7月在《纽约时报》撰文写道:“很多年来,我对大多数公司的盈利数字失去信任……毫不脸红地,几乎所有的CEO都对股东说,支付股票期权是无成本的……当一个公司有所付出以换取员工的服务时,这项付出显然是报酬费用。如果一项费用支出不列入损益表,它究竟还能列在哪里呢?”巴菲特的反诘不仅代表了投资者对于现行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抗议,更是指出了这样一个经济现实:尽管股票期权没有现金支出,但它确实是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将股票期权作为费用列支,符合会计的基本原则。
事实上,FASB早在1984年就曾经试图要求公司将股票期权按照公允价值计入费用,但经过十年的激烈争论,迫于企业界和政界的各方压力,FASB不得不做出妥协,在1995年公布的SFAS123中,只是建议(而不是要求)企业按照期权定价模型报告(而不是列支)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支持FASB一方的有投资者、监管者和学者,包括重量级人物“股神”巴菲特、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默顿等。而反对声音则主要来自以英特尔为首的IT行业,以及代表它们利益的政界人士。2003年6月,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资本市场委员会甚至对一项试图阻止FASB强制要求的议案举行了听证会。反对派的论点主要有以下两点:1、股票期权的成本难以估计。期权定价模型或许可以较好地估计公开交易的期权的价值,但是员工的股票期权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私人协议,不能像普通的期权一样在市场上公开买卖。此外,员工根据市场情况,最终可能放弃获得的股票期权,或者提前执行期权,而这些情况是很难估计的。2、股票期权列入费用会损害年轻企业,特别是一些年轻的、高成长的小型高科技公司。
二、股票期权应该如何计价
在股票期权按照费用处理得到广泛认可后,争论的焦点转为如何计算期权的价值。期权的市场价值包含两个部分:内在价值,即期权立即执行时所能获得的收益,等于执行价和股票价格之间的差额;时间价值,即期权价格与内在价值之差,来源于期权未到期时的股票波动。因此,即便是内在价值为零的平价期权和虚值期权,它们也存在正的时间价值。而期权的价值也随着时点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期权价值的计价问题牵涉到确认何种价值,以及用何种方法确认两个方面。
1、内在价值与公允价值
FASB的前身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于1972年发布的第25号意见书《授予员工股票的会计处理》(APB25),采取的是授予日内在价值法。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作为计量日(在授予日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不能确定时,采用二者皆可确定的日期为计量日),以内在价值确认股票期权的成本。显然,只有当执行价格低于股票计量日的价格时,内在价值才大于零,股票期权才可成为费用支出。由于大部分的股票期权在授予时的执行价格都高于当时的股票价格,因此对大多数公司来说,财务报表中都没有这一项费用。当然公司也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一规定,设计股票期权的执行价格,从而规避对赢利的负面影响。
APB25发布的第二年,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问世,大大改变了人们对期权价值的认识,也促进了期权的快速发展。从原理上说,内在价值法显然忽视了期权的时间价值,没有真实反映股票期权的成本,也为企业留有了操纵利润的空间。实际操作中,当授予日的内在价值不确定时,要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股价变化导致的内在价值变动对报酬成本进行调整。因此FASB在1995年公布了SFAS123,建议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计算股票期权费用,但在允许企业沿用APB25的同时,要求企业必须在附注中就如果采用SFAS123对公司盈余的可能影响进行披露。然而,事实上大部分公司都继续使用APB25这一对盈利影响最小的形式。
FASB在这次新一轮对股票期权的改革中,已经明确将要强制实行公允价值法。在公允价值法下,期权的时间价值得以计算,因此即使是平价或虚值期权,也要确认费用。此外,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一经确定就不用调整,会计期末不必对报酬成本进行再处理。在计算公允价值时,要运用期权定价模型,FASB新草案中规定将至少需要六个参数:执行价格、标的股票的即期价格、预期无风险利率、预期股利支付率、预期期权期限以及预期股票变动性。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些参数并不难得到,但非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动性没有历史资料参考。FASB123对非上市公司提供了第三个选择——最小价值法,即假设股票价格的变动性为零。在新草案中,FASB将不再允许使用这种方法。非上市公司原则上和上市公司一样应用公允价值法。
2、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员工的股票期权和可交易的期权主要区别在于:股票期权在等待行权期内不可执行或转让买卖,因此价值要低于相应的可交易的期权。这可以通过在期权定价模型中考虑提前行权行为解决。对于员工在等待行权期到期前离职而丧失期权的行为,FASB倾向使用“调整授予日”的方法,即在授予日估计公允价值,然后在行权日根据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数对原确认费用进行调整。
就确定期权价值的模型来说,一般普遍使用两个模型:二叉树式模型和布莱克-斯克尔斯模型。FASB的期权定价组(Option Valuation Group)得出的结论是:SFAS123中,布莱克-斯克尔斯模型使用预期寿命(expected life)不是确定员工股票期权的好方法,因为它没有考虑提前行权的情况。新草案中将以预期期限(expected term)代替,以体现公司必须考虑期权的合同寿命和员工在期权有效期内可能的提前行权的行为。因此在新草案中,FASB不会制定某一特定的模型,而是原则上要求公司选用“市场参加者”会用的定价方法。二叉树式模型允许多种假设组合,可以在期权的不同阶段假定不同的员工行为、股票变动性、股利支付水平等,而布莱克-斯克尔斯模型只允许一种情景。FASB相信,由于二叉树式模型可以灵活融入未来现金流的多种变化情况,“市场参加者”会倾向选择二叉树式模型,但也注意到当信息不足时,“市场参加者”通常使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模型。因此可以预计FASB将会要求当对员工的行为信息相对了解时,公司使用二叉树式的定价模型,布莱克-斯克尔斯模型一般是第二选择。
三、启示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任何关于股票期权的会计政策。从上述美国对改进股票期权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得到几点有益的启示:
1、从经济性质上说,股票期权属于费用勿庸置疑。不将股票期权作为费用处理存在诸多弊端:首先,采取不同薪酬制度的公司之间财务报表缺乏可比性。其次,就公司自身来讲,没有有效的治理机制,低估股票期权费用的结果易导致股票期权的滥用。所以,我国建立股票期权会计制度的首要任务是确立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原则,而不能因为费用化度量困难而放弃这一原则。
2、股票期权应按照公允价值计算。这也是国际发展的趋势。IASB2002年底发布的《以股票为基础的支付》征求意见稿中,也采取了授予日公允价值法。只计算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既不符合金融原理,也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在我国公司治理机制还远非完善的条件下,忽视股票期权的时间价值的后果将会更为严重。当然,公允价值的确定难点在于寻找反映我国资本市场情况的期权定价模型。在期权这一金融工具还不允许公开交易的情况下,建立和检验合适的期权定价模型具有相当的难度。但只要期权性质的产品存在,“市场参与者”就会各自估价,就会有一个市场的公允价值。股票期权的价值不是依赖于资本市场是否有效或者布莱克-斯克尔斯模型是否适用于中国而存在。所以,一方面应鼓励理论界积极研究修正期权定价模型,另一方面应在合理的限度内,允许企业灵活选用定价方法对公允价值进行估计。
3、广义上说,对待性质相同的薪酬,会计制度应该具有一致性,否则就会引起公司行为的扭曲,如同我们看到的美国会计制度上偏向股票期权所造成的后果一样。我国的企业改革兼具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实践中会出现类似股票期权的报酬形式。例如,虚拟股票期权:认股权持有者并不真正持有股票,而只是持有“虚拟股票”,其收入是未来股价与当前股价的差额,由公司支付,如果股价跌破现在股价将没有收入。因此,我国的股票期权会计制度要充分考虑到这些类期权的具体情况。
笔者认为应该坚持发展的眼光,参考国际趋势,把握住上述基本原则,尽快建立确认股票期权费用的初步规定,为日益增多的股票期权现象提供会计指导,而不是等资本市场完全成熟后再出台有关政策。
责任编辑 张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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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