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民办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
1、民办高校教育成本的对象
成本对象,是指计算成本过程中归集与分配成本费用的客体。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是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首要问题。民办高校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高等学校的教育产品就是学校所提供的高等教育服务,教育服务是教育资源耗费的承担者。为了准确核算教育成本,民办高校应当以向学生提供的教育服务为对象,将学校在一定期间内提供教育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教育资源价值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每一个学生接受一定期间的教育服务而形成的教育成本。根据不同的成本对象,可分别核算民办高校学年教育总成本、学年生均教育成本以及毕业生生均教育成本等。
2、民办高校教育成本的范围
(1)正确划分教育成本项目和非教育成本项目的界限。民办高校发生的凡是直接用于培养学生或与培养学生密切相关的费用都应计入相关教育成本项目。民办高校发生的凡是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教育资源耗费都不能计入教育成本项目,如捐赠、赔偿、罚没、灾害损失等支出。
(2)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应当在产生收益的几个会计年度内合理摊销...
一、民办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
1、民办高校教育成本的对象
成本对象,是指计算成本过程中归集与分配成本费用的客体。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是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首要问题。民办高校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高等学校的教育产品就是学校所提供的高等教育服务,教育服务是教育资源耗费的承担者。为了准确核算教育成本,民办高校应当以向学生提供的教育服务为对象,将学校在一定期间内提供教育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教育资源价值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每一个学生接受一定期间的教育服务而形成的教育成本。根据不同的成本对象,可分别核算民办高校学年教育总成本、学年生均教育成本以及毕业生生均教育成本等。
2、民办高校教育成本的范围
(1)正确划分教育成本项目和非教育成本项目的界限。民办高校发生的凡是直接用于培养学生或与培养学生密切相关的费用都应计入相关教育成本项目。民办高校发生的凡是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教育资源耗费都不能计入教育成本项目,如捐赠、赔偿、罚没、灾害损失等支出。
(2)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应当在产生收益的几个会计年度内合理摊销。在办学过程中所发生的教职工工资、办公用品、教学实验材料、零星维修等收益性支出,应全部计入本会计年度的费用成本。
(3)正确划分本期费用和非本期费用的界限。对于虽在本期支出,但与其他会计期间收益相关的费用,要进行合理摊销,如一次性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引进人才的费用、预付的水电费等。对于本期虽未支付,但应该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应通过预提的方式及时计入本期教育成本,如学校举债办学向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等。
(4)正确划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界限。直接教育费用是指直接用于培养学生,并可以明确确定由某一教育产品,如某一学科、专业、层次的教育服务负担的费用,可直接计入各成本对象。间接教育费用是指与培养学生相关,但不能明确确定由哪一教育服务产品负担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相关教育服务产品成本。
3、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的项目
教育成本项目是指构成教育成本的费用类别,科学合理地设置教育成本项目,是提供教育成本分析和控制的信息,有效使用有限的教育资源,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目前,民办高校的教育费用可划分为薪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缮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项目。
4、民办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
以成本核算为基础的民办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应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设置如“学费坏账准备”、“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累计折旧”、“预收学费”、“预提费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普通教育成本”、“成人教育成本”、“间接教育费用”等科目。通过费用的归集、分配、再归集、再分配,最后将应由本期教育产品负担的费用,都归集到相应教育服务产品成本科目的借方,将各成本项目进行汇总,即可得到各种教育产品的总成本。将总成本除以相应的学生数,即为生均教育成本。
二、民办高校的会计报表体系
民办高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民办高校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附表(教育总成本与生均教育成本情况表、结余分配表等)报表附注、补充资料等,对外提供尽可能满足共同需要的、通用的会计信息。
1、资产负债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顺序,把民办高校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各项目予以适当排列。民办高校资产类项目和负债类项目的分类标准和排列方法可参照企业资产负债表,结合民办高校的特点确定。如设置“学费坏账准备”、“应付出资者回报”、“代管款项”等项目;对净资产类项目则应充分考虑民办高校净资产的构成及其特点,设置“出资者投入”、“资本公积”、“结余公积”、“专用基金”、“不可分配结余”、“未分配结余”等项目。
2、收入支出表。它是根据收入、支出和结余之间的相互关系,按一定的顺序,将民办高校一定会计期间内取得的收入、发生的支出以及结余的构成情况进行排列计算的会计报表。民办高校可根据收入、支出和结余的构成及其特点,设置“财政补助收入”、“普通教育收入”、“成人教育收入”、“培训收入”、“其他收入”、“科研事业收入”;“普通教育成本”、“成人教育成本”、“培训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支出”、“科研事业支出”;“普通教育结余”、“成人教育结余”、“培训结余”、“其他结余”、“科研结余”、“财政专项结余”等项目。
3、现金流量表。它是民办高校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民办高校在一定会计期间内产生的现金流量可归纳为三类:一是教育科研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是指民办高校长期资产的购置和不包括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三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是指导致民办高校净资产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包括接受出资者投资、捐赠、分配出资者回报等。
4、教育总成本与生均教育成本情况表。它是反映民办高校在一定教育成本核算期间所发生的学校及不同学科专业教育总成本,不同学科专业、不同层次学生生均教育成本情况的会计报表,是收入支出表的附表。
5、结余分配表。它是反映民办高校一定会计期间对实现的可分配结余的分配或赤字弥补情况的会计报表,是收入支出表的另一张附表。民办高校可根据其可分配结余的构成,设置并按一定顺序分步计算排列结余及其分配项目。可根据下列公式先后计算“普通教育结余”、“本年结余”、“可供分配结余”和“未分配结余”等项目。
(1)普通教育结余=普通教育收入+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普通教育成本
(2)本年结余=普通教育结余+成人教育结余+培训结余+其他结余
(3)可供分配结余=本年结余+年初未分配结余
(4)未分配结余=可供分配结余-计提公益金-计提发展基金-计提风险保证金-应付出资者回报
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为月报表;现金流量表和结余分配表为年度报表;教育总成本与生均教育成本情况表与教育成本计算期有关,通常可按学年和学制周期编制。
责任编辑 季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