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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3 作者:张冬健 (作者单位:江苏省兴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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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在日常经济工作中,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资金在多少元以上的由某某负责审批,资金在多少元以下由某某负责审批。”这种资金审批权的划分,不仅存在于单位支出报销签核制度中,有时同样用于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一般认为,按照职务高低、管理范围大小划分资金分配审批权,符合权责相对应原则,但从实际执行结果看,资金审批权力大、职务高的领导未必是支配资金数额最多的。我们通常将资金比喻为一块蛋糕,每个人所分配蛋糕的大小,不仅取决于每一刀切多大,还取决于他到底切了多少刀。上述资金分配制度,仅仅规定一个职位每次支配资金的数额,而缺少对某个职位支配资金总量的规定。实际上,对资金分配权来说,更重要的意义是总量分配,而不是每一次的分配数额。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某个职位来说,应按照其工作岗位、职责范围以及管理权限,规定其支配的资金性质、资金内容、资金用途和资金总量,而不仅仅规定他每一刀所切“蛋糕”的大小。
责任编辑 张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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