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3 作者:李晓慧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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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给证券公司进行股票、债券投资,以提高资金收益率。委托方一般会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就有关事项进行约定。由于资本市场风起云涌,风险很大,因此许多公司可能因不当的委托理财导致经营失败。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应当关注委托理财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在审计报告中适当披露,以释放审计风险。
一、未签订或签订了无效协议事项
〔案例1〕
注册会计师李浩在审计华兴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华兴公司与银化证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将7000万元资金委托银化证券进行投资。经查证,2001年9月华兴公司将其中3000万元直接划入银化证券华西营业部,华兴公司与银化证券华西营业部未签订任何协议。
〔分析〕在会计实务中,许多公司把闲置的资金交给金融机构代为理财,常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委托理财不仅未能取得收益,反而造成亏损,给公司的运营带来损失,严重时还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2、委托理财不签订任何协议或签订无效协议,由此成为滋生舞弊的土壤,如:利用公款炒股以赚取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等。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该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委托...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给证券公司进行股票、债券投资,以提高资金收益率。委托方一般会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就有关事项进行约定。由于资本市场风起云涌,风险很大,因此许多公司可能因不当的委托理财导致经营失败。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应当关注委托理财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在审计报告中适当披露,以释放审计风险。
一、未签订或签订了无效协议事项
〔案例1〕
注册会计师李浩在审计华兴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华兴公司与银化证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将7000万元资金委托银化证券进行投资。经查证,2001年9月华兴公司将其中3000万元直接划入银化证券华西营业部,华兴公司与银化证券华西营业部未签订任何协议。
〔分析〕在会计实务中,许多公司把闲置的资金交给金融机构代为理财,常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委托理财不仅未能取得收益,反而造成亏损,给公司的运营带来损失,严重时还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2、委托理财不签订任何协议或签订无效协议,由此成为滋生舞弊的土壤,如:利用公款炒股以赚取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等。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该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委托理财事项,查证清楚委托理财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履行情况、收回情况和相关的会计处理。本例中,2001年9月华兴公司将3000万元直接划入银化证券华西营业部,双方未签订任何协议,从而使这部分委托理财的风险增大,也容易诱发舞弊事项。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这类事项,除应检查委托合同条款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的规定和被审计单位是否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委托理财事项外,还应就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建议其及时纠正,同时考虑该事项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以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是否以及如何予以反映。
〔案例2〕
注册会计师李浩在审计华兴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该公司2002年11月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就委托理财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除此之外可能还有一份附加协议,规定了资金的保底收益率。但2002年底由于无法获取交易清单,企业对此未予核算和反映。
〔分析〕现实中,企业委托理财几乎都与证券公司签订附加协议,规定资产的保底收益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指出:“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方和联营体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确认为无效。联营企业发生亏损的联营一方依保底条款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当如数退出,用于补偿联营的亏损,如无亏损,或补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可作为联营的盈余,由双方重新商定合理分配或按联营各方的投资比例重新分配”。证监会印发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受托人享有收取受托投资管理佣金和委托人享有获取委托投资的投资收益的权利外,强调受托投资管理合同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收益或者分担损失。据此,该案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企业予以纠正,同时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二、挂在往来款项中的委托理财事项
〔案例3〕
注册会计师李浩审计华兴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在“其他应收款——飞龙证券公司”中挂着1400万元,经询问和检查相关文件,了解到2001年12月华兴公司把暂时闲置的资金交给飞龙公司代为理财,按照代为理财协议,华兴公司应该收到的理财收益为230万元,但从其会计报表和账簿上找不到收到理财收益的迹象,也无法证实这项委托投资是否有收益、是否可收回。李浩扩大询问范围,据反映,理财收益可能进了“小金库”,但对这种说法无法证实。
〔分析〕在会计实务中,如果公司把委托理财事项通过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户进行会计处理,容易为个人或部门舞弊创造条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关注往来账户中是否隐含委托理财事项。实务中,常常遇到如下情况:1、委托理财隐藏在往来账户中,却把收到的理财收益直接冲减财务费用;2、委托理财隐藏在往来账户中,理财收益形成“小金库”,在公司体外循环;3、委托理财隐藏在往来账户中,直接抵扣往来款,减少本年收益。对于第一种情况,由于仅仅涉及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错误,不影响报表盈余,注册会计师可建议其进行调整(调整为委托投资,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视情况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第二种情况,它涉及舞弊,也影响报表盈余,注册会计师应该把在审计中发现的舞弊行为查证清楚,并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查证清楚,应考虑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出具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案例中,挂在“其他应收款——飞龙公司”中的1400万元不能确认为往来款项,应建议调整为委托投资,由于对委托投资收益不能确认,也无法取得证据表明委托投资发生了减值,注册会计师应视同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发表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第三种情况,由于可能涉及被审计单位最高层管理人员舞弊和有意影响报表盈余,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的可信性,以扩大范围查证被审计单位其他方面是否存在类似的舞弊和影响报表盈余的事项,必要时,应当征求律师的意见或解除业务约定。
三、涉及委托理财收益或损失的事项
〔案例4〕
注册会计师李浩审计华兴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2002年6月华兴公司将9800万元资金以委托理财方式存入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港路营业部。2002年12月,华兴公司根据从证券公司返回的资金对账单确认投资收益2700万元。根据对当年股市情况的分析,注册会计师感到收益率为27.6%比较异常,于是,向华兴公司索要受托方已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者受托理财设备未用账户的具体投资项目、当期经营资料,但不能获取,所以注册会计师对此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分析〕该案例中,“资金对账单”仅是反映与说明该资金账户的收、支、存数额的详细记录,作为核对双方账户余额是否相符的依据,但不能作为确认“投资收益”的审计证据。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理财所带来的收益,一般应实施如下程序:1、获取被审计单位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对此项委托投资事项确认的决议和会议记录;2、获取被审计单位与受托单位签署的委托理财的合同或协议,并审查其相关条款;3、获取受托方对委托人资金投入交易按项目提供的交易盈余具体明细资料,或获取受托方经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对某项金额(本例为2700万元)是否属于被审计单位委托理财会计期间应获得投资收益的肯定式承诺的书面材料;4、获取并审阅受托方已审计会计报表,必要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出具证明到受托方进行核对后确认。如果对收益数额存有疑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查找原因和真相;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提供受托方已审计会计报表,或提供的已审计会计报表不值得信赖,对于重要金额,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出具证明到受托方进行核对确认,否则应当视同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案例5〕
注册会计师李浩审计华兴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发现1999年华兴公司委托经开证券公司购买股票的200万元一直挂在委托投资中,由于近年来经开证券公司为华兴公司购买的股票股价一直下跌,华兴公司一直未收到投资收益,也未收回成本。
〔分析〕该案例中,由于委托理财的风险仍由华兴公司承担,在股价一直下跌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建议华兴公司对此计提委托投资减值准备。如果华兴公司不接受建议,注册会计师可考虑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案例6〕
注册会计师李浩审计华兴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华兴公司于2002年8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委托其管理资金200000000元。根据该协议,该证券公司在华兴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在不违背华兴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有权自主运用和操作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买卖及持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金融证券交易市场公开挂牌或即将挂牌交易的股票、认股权证、基金、债券以及其他的上市投资品种。该项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2002年8月13日至2003年8月12日。华兴公司于本年度已收回部分委托管理资金9500000元。截至2002年12月31日,华兴公司存放于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证券投资现金余额为549556元,该委托投资证券当日的市值为206958431元,因此华兴公司该委托投资2002年12月31日的投资成本(已扣除年末仍未使用的现金余额)与市值的差异为17007987元。华兴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1、支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2亿元
借:委托投资 20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0
2、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回950万元投资收益
借:短期投资 9500000
贷:投资收益 9500000
华兴公司在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委托资产管理事项”中披露:公司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委托资产的1%作为管理费用。如投资收益率在10%以上时,华兴公司将超额盈利部分的20%支付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业绩报酬。2002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支付950万元投资收益的函件,2002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此笔投资收益款项。公司未来尚无委托理财计划。
〔分析〕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理财时,应当:
首先,检查委托理财的合法性,特别是非证券公司的其它投资公司。因为上市公司将委托资金交给对方后很难了解实际运用情况,有的证券公司违规操作,往往使委托方的资金也受到牵连。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了委托资金在受托方的账户管理形式和实际使用的账户账号。如果设置了未用账户,一般受托方不会利用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财资金进行协议规定以外的操作;如果未设置未用账户,受托方很有可能进行协议规定以外的操作。在明确协议有关规定后,应取得受托方每季度提供的准确、完整的受托投资管理情况、证券交易记录及资产组合评估报告、全部对账单,同时向受托方函证,主要请对方证明是否按协议规定使用资金,这是非常重要的外部证据。
其次,判断委托理财的可收回性。由于受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财资金并不一定全部能如期收回,判断其可收回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另一个难点。此时利用常规的审计方法诸如函证等,并不能收到好的效果,因为即使受托方对每次函证都如期回函确认,但仍然无法确认其可收回程度,所以专业判断就显得相当重要。判断前先查阅董事会决议等有关资料,查清楚该项委托理财是否经过适当的授权批准。一般而言,如果未经授权批准,仅是某些甚至某个人的决定,双方合同、协议若不具有规范约束力,其可收回风险较高。
第三,判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根据委托投资协议及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判断投资收益是否合理。该案例中,公司将收回的950万元直接冲减短期投资,值得商榷。因为按8月中旬投入4.5个月计算,投资收益率达12.67%,该收益不太可能是收取的股利或利息,而且上市公司在8月中旬以后支付股利的情况很少。如果属于证券(包括认股权证)的处置收益,应该计入投资收益。
责任编辑 孙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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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