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同样适用。以AB项目为例,在B项目运作多年后考虑转而采用A项目,那么B就会产生机会成本和沉没成本,只有对比考虑机会成本和沉没成本,决策才能全面和准确。
此外,对事后沉没成本的责任追究问题也应当引起重视。现代经济要求责任制必须明确,沉没成本不能“随意”损失,不能把决策不相关作为推卸责任和造成损失的借口。结合目前经济现状来看,它关系到当前产业结构重组,尤其关系到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因此不容忽视。比如对银行坏账的处理,如今流行的方法是把坏账转入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将坏账在银行账上一笔勾销,但这种直接冲销的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资产管理公司坏账还是收不回,原有的贷款机制和责任控制体系仍没有变,已有很多不良资产的企业还在继续得到贷款,继续制造坏账。当然这与法人治理的漏洞有直接关系,但决策不相关的沉没成本观念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再如现今的国电改革,将发电和电网分离、实行公平的竞价上网,这必然导致一些发电企业的沉没成本(原来我国实行确保利润的政府核定电价)无法收回,如果实行完全的竞价上网方案,显然会给众多电厂带来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对电力行业的投资,使本不充足的电力供应更趋紧张。所以电力监管部门实行了两部制电价竞价方式,有效避免了投资损失。这样的电价决策正是建立在对沉没成本的决策相关性的正确认识基础上的。
与沉没成本的事后规制相比,事前决策机制同样非常重要,这在新兴产业中显得尤其突出。下面我就从一些新兴产业的兴起谈一下沉没成本的决策相关性。
高附加值的新兴经济产业与传统经济产业的最大区别在于,新兴经济产业的边际成本很低,一旦创新成功其再生产的成本也很低,复制的成本几乎为零,再加上网络的外在性,收益递增;而沉没成本变得很高,即一次性的固定投入很大,存在被“套牢”或者“锁定”的巨大风险。与此相对应,一方面是先进入者退出和转换的代价很高,很容易形成沉没成本,但创新升级的成本相对较小,易于形成垄断;另一方面是跟随者一旦进入,需随其升级转换,这就会受到先入者的控制,出现强者恒强和赢家通吃的局面。可见决策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沉没成本的把握。可以说新经济产业的这种特点不仅对以边际分析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而且也对传统定义的沉没成本的不相关性提出了挑战。这里提出的对沉没成本相关性的应用问题,应具体考虑到沉没成本的计量,如所占投资比例、未来的安全性及稳定性等等,这包括对即将投产的产品项目在未来多长时间不会沉没的预测,借以确定投资回收年限及价格,结合市场的容量分析得出投资决策结果和可行性方案。
拿软件业为例,信息产品的不变成本构成中,基本上都是潜在的沉没成本。虽然生产成本可以忽略,但是前期的巨大投入是刚性的,必须尽快收回。信息产品的利润部分取决于该产品的垄断程度,然而在软件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要做到完全垄断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第一,只要是利润丰厚的市场,肯定有竞争对手出现。比如在杀毒软件市场中,已经有江民、瑞星,金山还要强行进入,交大铭泰更是“出生入死”;第二,软件产品的创新是永恒的,当新病毒出现时,谁最先解决问题,谁就能占领市场,和过去的垄断无关。因此,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就需要预测在相对的垄断期内,产品的市场规模有多大,然后考虑沉没成本的分摊问题(可转换成本可以不计)。尽快收回可能出现的沉没成本是决策的主要依据,其次才是利润。我们可以看到,在决策过程中,沉没成本实际上已经占有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理论的发展也应该“与时俱进”,那么对沉没成本的“决策不相关性”也该重新认识一下。
责任编辑 崔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