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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3 作者:黄春萍 石伟雄 (作者单位:江西省宁都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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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农业税税票跨年度使用现象较为普遍。虽然税收收入迟早都会上缴国库,但是,跨年度使用农业税税票弊端却是很多:一是不利于财政部门及时准确掌握本年度农业税收入;二是不利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三是客观上为某些不法之徒截留、挪用税款提供了可趁之机。
因此,笔者认为,农业税征收部门应改进税票管理办法,变跨年度使用为断年使用,即实行“限量领购、按月核算、款项入库、验旧换新、当年有效”的税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程序为:平时,按照税收任务台账和代征员人数核定税票使用量,限量发放,核验完旧票且税款足额缴进国库方可换领新票。年底,将本年度发放尚未审核的税票,不论使用与否,全部收回核销,并核对税款入库数,经核对票款相符的,换发新票;如票款不一的,责令其立即交款入库,税款入库后换发新票,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入库,堵住税收征管的漏洞。
责任编辑 张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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