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中的漏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近几年来,延安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改革背景
延安市的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起步较早,1996年按照国务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通知精神,结合全市会计工作中存在的财务管理混乱、胡支滥用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监督乏力等问题,开始对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探索。
在此后的两年多里,延安市财政局多次组织力量,对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经过十多次的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于1998年8月中旬拟定了全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方案。1999年5月,延安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延安市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暂行办法》。
《延安市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暂行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该办法要求对全市各单位的会计工作采取以下几种管理形式:对全市大中型国有企业及国家控股企业实行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小型企业的会计人员实行资格监管;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委派会计或结算集中管理;对非国有经济采取代理记账管理;对村级会计工作实行村...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中的漏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近几年来,延安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改革背景
延安市的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起步较早,1996年按照国务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通知精神,结合全市会计工作中存在的财务管理混乱、胡支滥用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监督乏力等问题,开始对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探索。
在此后的两年多里,延安市财政局多次组织力量,对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经过十多次的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于1998年8月中旬拟定了全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方案。1999年5月,延安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延安市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暂行办法》。
《延安市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暂行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该办法要求对全市各单位的会计工作采取以下几种管理形式:对全市大中型国有企业及国家控股企业实行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小型企业的会计人员实行资格监管;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委派会计或结算集中管理;对非国有经济采取代理记账管理;对村级会计工作实行村账乡管。对会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选派、分散使用、定期轮岗”的管理办法。其核心是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实行统管委派。
二、实施情况和管理模式
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2000年5月1日,延安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进行了机关、单位的会计集中管理试点工作。同年9月,又对全市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管员制度。经过几年的实践,会计统管委派工作已在全市稳步推开,统管范围逐步扩大,管理办法日趋完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在“集中管理、统一选派、分散使用、定期轮岗”的管理原则下,目前已实施的会计统管委派模式主要有三种。
1、会计集中管理
会计集中管理是指在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财政部门专门设立的会计中心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服务与监督为一体的新的会计管理制度。实行会计集中管理的对象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目前这种管理模式已在延安市市级和各县区全面推行。
2、重点委派
重点委派是指在现行会计管理模式不变的前提下,将统一选用的政府委派会计人员,派到重点单位担任主管会计,负责监督管理受派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重点委派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乡镇政府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3、专管员制度
专管员制度是指延安市政府为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从市级统管委派会计人员中,向全市13个县区各选派一名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专管员,负责监督各县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这是一种新的财政监督和会计监管办法。目前纳入专管员监管的范围是:通过市财政拨付各县区的生态建设,坡地改梯田建设,水土保持工程,世界银行贷款,退耕还林还草兑现资金以及县区工资发放情况。
从延安市会计统管委派工作的实际情况看,以上三种管理模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特别是在增强监督职能,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工作公开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会计集中管理模式铺的面宽一些,其管理制度也更为完善。
三、会计集中管理的运作方式
会计集中管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遵循代理记账的基本原则。
1、单位与会计中心的权责分工。
实行会计集中管理后,各单位的会计工作交由会计中心承担,但单位的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权按财务管理的要求仍归各单位,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统一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中心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根据单位预算、用款计划和资金结余情况,及时申请财政拨款;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使用效益;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财政局的要求,审定、报送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会计中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所管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除按月、季、年度定期向各单位提供会计报表和资料外,并根据所管单位的需要,随时提供相关会计信息,协助单位编制预算,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2、会计集中管理的运作方式。
会计集中管理的运作方式可概括为“四个统一”和“四项制度”。
“四个统一”是:(1)统一会计人员管理。凡纳入会计集中管理的单位,其会计业务统一由会计中心的会计人员办理,单位内部不再设置会计和出纳岗位,只需指定一名报账员到会计中心办理报账业务(仅对业务量较少单位的会计工作而言)。(2)统一账户管理。会计中心在银行开设一个总账户,各单位在会计中心设立分户,并预留付款印鉴,不得再开设外部银行账户。(3)统一资金结算。各报账单位的经费拨入、付出、往来代收代付和转账、汇兑、现金等资金结算业务,由单位指定的报账员统一到会计中心办理。(4)统一会计核算。会计中心审核各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为报账单位按月提供会计报表,随时提供有关的会计信息资料。
“四项制度”是:(1)支出审批制度。报账单位的所有报销票据必须有单位报账专用章、主管领导签字、经手人签字,并必须与预留印签一致。(2)凭证审核制度。报账单位所有原始凭证必须通过主管会计的审核,对确认完整、合法、真实的凭证,才能报账转(取)款并进行财务处理。(3)定额备用金制度。根据各单位编制人数和业务量大小,由会计中心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供报账单位平时周转使用。(4)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中心按主任、总会计、会计主管、结算会计、出纳员、记账员分别制定岗位职责,实行内部牵制。
四、基本成效
延安市在会计统管委派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牢固树立“规范、服务、监督”的观念。特别是工作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每一笔业务,收到了单位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良好效果。其基本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了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2、增强了单位遵纪守法的意识,促进了单位的财务管理。3、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4、加强了源头控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5、引入了竞争机制,促进了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6、加强了财政监督,为财政宏观调控,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奠定了基础。实行会计统管委派制度,使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得到完善,能够及时了解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并能客观、公正地掌握单位收支管理中的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为财政加强宏观调控,细化部门预算,逐步向国库集中支付制过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责任编辑 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