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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5 作者:林斌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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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减值的资产不同,所计提的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归属的会计科目也不尽相同。如: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的减值损失,计入“投资收益”科目。这种基于资产减值这一相同原因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却被计入了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显然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而且若将这些资产减值损失与企业日常行政管理费用及当期损益混合核算,也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日常的行政管理费用的发生、控制状况的理解和企业当期盈利状况的分析。
因此,笔者建议:设立“资产减值损失”这一损益类科目,专门核算由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在该科目下分设“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和“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两个二级科目,分别核算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和非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由于投资业务产生的损益是由“投资收益”归集核算的,因此,对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仍可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责任编辑 刘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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