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了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和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共四种债务重组方式。其中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在账务处理时不需要考虑债务的时间价值,只需将债务的终值——将来应付金额和债务的现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进行直接比较,以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笔者认为,上述处理不够严谨,企业在采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那么,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处理呢?笔者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在债务重组日,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并以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作为新的重组债务入账。
2、定期调整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即在会计期末通过计算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将期初、期末重组债务的现值之差作为当期应确认的财务费用。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实际应用中市场利率可能随时发生变动,因此在每一会计期末调整货币时间价值必须按照当期适用的市场...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了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和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共四种债务重组方式。其中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在账务处理时不需要考虑债务的时间价值,只需将债务的终值——将来应付金额和债务的现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进行直接比较,以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笔者认为,上述处理不够严谨,企业在采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那么,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处理呢?笔者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在债务重组日,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并以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作为新的重组债务入账。
2、定期调整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即在会计期末通过计算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将期初、期末重组债务的现值之差作为当期应确认的财务费用。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实际应用中市场利率可能随时发生变动,因此在每一会计期末调整货币时间价值必须按照当期适用的市场利率查表获得对应的现值系数,并全面计算重组债务有效期间的利息费用和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