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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5 作者:刘玉东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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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应加大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审计改革力度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由于企业的内部制约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其内部审计机构本身形同虚设,监督、制约作用难以发挥。在当前形势下,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作用的发挥已成为国企改革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要求。具体来说,在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在企业中独立存在并行使审计监督权;2.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对审计中遇到的问题有一定处置权;3.与企业的其他机构在工作上能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4.能满足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要求,并同政府审计、社会审计相辅相成。二是转变思想观念,逐步确立内部审计在管理机构中的地位。在公司制企业中,内审机构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在非公司制企业中,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四是加强股份制企业内部审计的立法工作,明确内部审计在股份制企业中的法律地位。
责任编辑 温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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