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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6 作者: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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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鼓励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以财税字〔1999〕228号文发出通知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其固定资产投资应税项目在199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按照条例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纳税人在199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计划投资额已按照规定预缴的税款,其多预缴的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准后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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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