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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7 作者:谢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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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笔者在审计与财税大检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使用公益金购置福利性固定资产时,作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有的企业甚至作借记盈余公积——公益金,贷记银行存款);建造福利性设施时,建造过程中作借记专项工程支出,贷记银行存款,交付使用后作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专项工程支出的账务处理。上述会计处理是不完整、不规范的,没有如实反映公益金的使用情况,造成了公益金用而不转,至于有的企业将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在公益金中核销,固定资产不作账面反映的作法,则容易形成账外资产。
对公益金的会计处理,财政部早有规定。企业使用公益金购建固定资产时应当进行完整、规范的账务处理,即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盈余公积——公益金,贷记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建造福利设施时,建造过程中应借记专项工程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盈余公积——公益金,贷记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或者是交付使用后作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专项工程支出;同时借记盈余公积——公益金,贷记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责任编辑 许太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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