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所形成的企业间的借贷关系。因为这种方法利用了企业间在业务往来时的信誉,所以这种举债方法称为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商业信用产生于商品交换之中,是一种“自然性融资”。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它作为一种自发的资金来源渠道,其形式越来越多,运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在短期负债融资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它的具体形式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本文仅就应付账款的商业信用决策作一些探讨。
和应收账款一样,应付账款也有付款期限、折扣等信用条件。它可以分为:免费信用,即买方企业在规定的折扣期内享受折扣而获得的信用;有代价信用,即买方企业放弃折扣付出代价而获得的信用;展期信用,即买方企业超过规定的信用期推迟付款而强制获得的信用。
一、应付账款的成本
倘若买方企业购买货物后在卖方规定的折扣期内付款,便可以享受免费信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没有因为享受信用而付出代价。
例:某企业按2/10,N/30的条件购入货物10万元。如果该企业在10天内付款,便享受了10天的免费信用期,并获得折扣0.2万元(10万×2%),免费信用额为9.8万元(10万元-0.2万元)。
倘若买方企业放弃折扣,在10天后(不超过30天)付款,该企业便要承受因放弃折扣而造成的隐含利息成本。一般而言,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可由下式求得:

运用上式,该企业放弃折扣所负担的成本为:
2%/(1-2%)x360/(30-10)=36.7%。
公式表明: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与折扣百分比的大小、折扣期的长短同方向变化,与信用期的长短反方向变化。可见,如果买方企业放弃折扣而获得信用,其代价是较高的。而企业在放弃折扣的情况下,推迟付款的时间越长,其成本便会越小。如上述企业延期至50天付款其成本则为:
2%/(1-2%)×360/(50-10)=18.4%。
二、确定付款期限的决策
商业信用是企业凭借其“资信”而取得延期付款的债务,它规定了购货者付款的义务,但付款期限的长短,也是由购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对于购货方(债务人)来说,在与对方签订协议时,为争得有利的信用期限,必须从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的因素加以认真研究:
1、供货方经营产品的经济性质。一般地,销货周转率快或易腐烂变质的商品,销售时往往给以很短的信用期,因为供货方不愿意承担过时或变质的风险。因此,企业(债务人)在期限的选择上弹性不大,但应尽量争取有利,或在其他条款上争取有利。
2、供货方的财务状况。若供货方财务状况不佳,则要求的信用期限就短;而财务实力非常雄厚的大厂家,也常常凭借其财力地位,给以较短的信用期限。
3、信用风险程度的大小。一般来说,风险程度较大的产品,购货方可以享受较长的信用期限,但又可能要损失一大笔现金折扣(对有折扣的信用而言)。
4、现金折扣的大小。一个资金紧张的供应商,将对其购货者提供较大的现金折扣,以促其迅速付款。而购货企业要取得长的信用期限,则要损失现金折扣,并且这种折扣往往要高于借款的利率,企业只得择其一。
5、供应商之间的竞争程度。竞争的激烈程度同信用期限的长短呈同向变动。即他们之间的竞争激烈,则买方企业容易取得较长的信用期。
总之,企业在选择信用期限的长短时,应综合分析,既要分析企业自身的状况,又要了解对方的状况,做到知己知彼,权衡利弊得失,以选择合适的付款期限,避免失误而导致损失。
三、利用现金折扣的决策
商业信用,一般有无现金折扣的信用和有现金折扣的信用两种。对第一种信用来说,卖方在向买方提供信贷时,就规定了支付货款的时间。因此,在清偿期上是非弹性的,企业只能到期支付(企业一般也不会提前支付的)。对有现金折扣的信用,在双方确定的信用条件既定的条件下,企业(买方)可以尽早地支付;也可放弃现金折扣在规定的支付期的最后一天支付;也可根据协商在规定的支付期以后支付。因为获得不同的信用要负担不同的代价,买方企业便要在利用哪种信用之间作出决策。决策的依据主要是现金折扣成本和企业信誉。一般是,若提前支付并取得现金折扣,一方面可使企业信誉提高,一方面又取得了现金折扣。但关键的是企业有无还款能力以及当时的市场利率等。
1、买方如果能以低于放弃折扣的隐含利息成本(实质是一种机会成本)的利率借入资金,便应在现金折扣期内用借入的资金支付货款,享受折扣。如上例同期的银行短期借款的利率为12%,则买方企业应利用更便宜的银行借款在折扣期内偿还应付账款。反之,企业应放弃折扣。
同上例,企业在10天内付款,可取得买价金额的2%的折扣;若超过10天才付款,则损失了这笔折扣。在购货金额10万元的情况下,则可能取得或损失的金额为0.2万元。如果企业10天内还款全靠借款,则需借9.8万元,需支付的借款利息为:9.8万×20/360×12%=0.0653万元。显然,提前支付合算。
2、如果在折扣期内将应付账款用于短期投资,所得的投资收益率高于放弃折扣的隐含利息成本,则应放弃折扣而去追求更高的收益。如上例:如果折扣期内需支付的这笔货款用于短期投资,年投资收益率为40%,投资收益则为:9.8万×20/360×40%=0.2178万元。显然,放弃折扣为佳。
3、假使企业放弃折扣优惠,也应将付款日推迟至信用期的最后一天(如上例中的第30天),以降低放弃折扣的成本,特别是信用期越长的话,则更要考虑。如上例,付款日为信用期的最后一天(第30天),其放弃折扣所应负担的成本为36.7%,而如果付款日定在第25天,则其放弃折扣所负担的成本为:
2%/(1-2%)×360/(25-10)=48.98%。
同样,上例的销货条件如为“2/10、N/90”,则因延长付款期,损失现金折扣0.2万元,而企业对9.8万元计算该笔资金的年利率(也就是商业信用的年利率)仅为:0.2/9.8×360/(90-10)=9.18%。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延期至信用期限的最后一天付款是有利的。可见,延期与否与信用期长短有关,并且商业信用的成本随着支付期限的延长而呈递减率下降。同样,在企业不利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推迟付款的时间越长,商业信用的成本就越低。
4、如果企业因缺乏资金而协商取得把应付账款推迟到超过信用期限才支付(我们把它称之为“展延”应付账款或“依赖商业信用”),即欲展延付款期,如上例中将付款日推迟到50天,则需在降低了的放弃折扣成本与展延付款带来的损失之间做出选择。应付账款的展延有双重成本,它包括企业放弃利用现金折扣机会的成本和企业信誉可能恶化的成本。如前所示,如果企业延至50天付款,其成本为18.4%,比信用期为30天的成本36.7%降低了18.3%。而展延付款带来的损失主要是指因企业信誉的恶化而丧失供应商乃至其他贷款人的信用,或日后导致苛刻的信用条件(企业信誉的恶化肯定有机会成本,尽管它很难加以测定)。
当然,企业(买方)把某些账款推迟到过了支付期再去支付,也可能没有带来严重的后果。商业折扣可能是企业推销商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供货单位也许愿意容忍某些顾客推迟支付账款,特别是呆账损失的风险微不足道时,更是如此。如果买方需要资金带有季节性,它是在最需要资金的时期推迟了账款的支付(但平时总是如期付款),卖方不会认为买方信用欠佳。可供货单位也可能以提高价格的方式对买方企业拖欠货款的时间间接地收取费用。企业估计展延应付账款的成本时,应该对此加以慎重地考虑。
同时,买方企业按周期的节奏合理地展延应付账款的支付,实质上不一定不好。企业应联系展延账款支付的成本,并联系各种短期信贷的来源去进行客观评价。企业在不得已推迟了账款的支付时,应立刻把自身当时的困境如实告知供货单位,以征得供货单位的理解与允诺。
5、如果面对两家以上提供不同信用条件的卖方,应通过衡量放弃折扣成本的大小,选择信用成本最小(或所获利益最大)的一家。比如上例中另有一家供应商提出“1/20、N/30”的信用条件,则其放弃的成本为:
1%/(1-1%)×360/(30-20)=36.4%。
与上例中“2/10、N/30”信用条件的情况来比,后者的成本较低(36.4%<36.7%),如果买方企业估计只能在20天至30天内付款,那么宁肯选择第二家供应商。 责任编辑 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