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7 作者:任坐田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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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购股权证是西方国家的股份公司为避免杰出人才的流失和吸引有识之士,增强公司内部的凝聚力和主人翁意识,授与企业的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时期内享有按规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权利。这种权利往往是一种对职工目前或将来的劳动的补偿性酬劳。通常规定购股权证在几年内(比如5年)必须行使,否则自动失效。在规定的期限内,购股权证的持有者在股票市价高于购股权证规定价格时,购进普通股,而在股票市价低于规定的价格时,放弃行使购股权利,获得购股权对职工有利无弊。近几年来,我国个别股票上市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中,也出现了赠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数量的购股权证的情况,但如何对其进行会计处理,我国还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试图对其作一初步探讨。
一、购股权证的一般会计处理
赠与职工购股权证,因其具有补偿性,实际上是付给职工的一种劳动报酬。主要是为了偿付职工已经提供的劳务,或者是为了偿付职工将来能提供的劳务。但由于究竟是偿付过去的,还是将来的劳务,很难分清楚,可将其视为一种工资费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原则委员会第25号意见书》要求,赠与职工的购股权证应按历史成本原则来计量和记录职工在相关服务期...
购股权证是西方国家的股份公司为避免杰出人才的流失和吸引有识之士,增强公司内部的凝聚力和主人翁意识,授与企业的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时期内享有按规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权利。这种权利往往是一种对职工目前或将来的劳动的补偿性酬劳。通常规定购股权证在几年内(比如5年)必须行使,否则自动失效。在规定的期限内,购股权证的持有者在股票市价高于购股权证规定价格时,购进普通股,而在股票市价低于规定的价格时,放弃行使购股权利,获得购股权对职工有利无弊。近几年来,我国个别股票上市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中,也出现了赠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数量的购股权证的情况,但如何对其进行会计处理,我国还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试图对其作一初步探讨。
一、购股权证的一般会计处理
赠与职工购股权证,因其具有补偿性,实际上是付给职工的一种劳动报酬。主要是为了偿付职工已经提供的劳务,或者是为了偿付职工将来能提供的劳务。但由于究竟是偿付过去的,还是将来的劳务,很难分清楚,可将其视为一种工资费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原则委员会第25号意见书》要求,赠与职工的购股权证应按历史成本原则来计量和记录职工在相关服务期的补偿成本总额,运用配比原则把补偿成本总额作为费用在接受赠与职工的受赠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整个服务期间内予以摊销。这种核算方法可资借鉴。
这里有几个问题必须予以明确:
1.购股权证必须是带有补偿性的。也就是说,购股权证的购股价格应低于股票市价,这样对职工才有奖励作用。
2.补偿成本的计量日应是职工对购股权证的可购股数及每股购股价格两者都知晓的当日。如在获得赠与当日不知购股权证可认购股数或每股购价,或者适当的股票市价不知道,就无法计算补偿成本,计量日只能在赠与日后。
3.补偿成本的确定。从理论上说,补偿成本应是购股权证的市价,而不是购入股票本身的价值。但因为购股权证的价值是无法知道的,因而用每股股票的市价与购股权证上规定的每股价格的差额来代替。由此可推算出,补偿成本总额是指计量日该种股票的每股市价与购股权证上规定的每股价格的差额,与购股权证可购普通股数相乘的结果。假如在计量日,股票的市价低于购股权证规定的价格,则不存在补偿成本问题。
4.补偿成本的摊销期。在配比原则下,补偿成本总额被作为费用在赠与日至职工服务义务结束日的服务期间摊销。通常服务期限在购股权证行使日结束。随着这一天来临,职工行使购股权证的购股权利而取得股票。假如在购股权证赠与日,服务期限的终止日无法知道,赠与购股权证的公司只能作出尽可能合理的估计。补偿成本总额的分摊必须要在购股权证被赠与的第一年开始延续到服务期满,在购股权证被赠与后服务期限没有缩短。当估计的服务期限被使用后,实际发生的期限与估计期不一致情况出现时,就需要重新进行修正。
赠与职工购股权证的公司,购股权证补偿成本的计量日可能在赠与日,也可能在赠与日后,应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以赠与日为计量基准日的会计处理
如果购股权证的赠与日为计量基准日,则必须是在赠与日购股权证的可认购股数、购股价、股票的市价都已确知,因而可把补偿成本推算出来。按补偿成本总额借记“递延借项一待摊补偿成本”帐户,贷记“已发购股权证”帐户。这两个帐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于股东权益项下,补偿成本须从已发购股权证中扣除,因为尽管购股权证已发给职工,然而实际上是把还未发行的股票发给职工,因而未行使的购股权证并没有引起股东权益的增加。
例1.A公司19×1年1月1日赠与职工50000张普通股购股权证。每张购股权证可在五年后到期日按每股2元的价格购进一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当时股票市价为2.6元,则购股权证的补偿成本为30000元〔50000×(2.6-2)〕。
购股权证赠与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借项一待摊购股权证补偿成本 30000
贷:已发购股权证 300000
在随后的职工服务期中,假定职工提供了相等的服务,购股权证的补偿成本应按直线法在每年末(主要是为简化起见,实际上应按月摊销,下同)予以摊销,每年分摊6000元(30000/5),会计分录为:
借:有关费用 6000
贷:递延借项 6000
19×5年12月31日,职工行使了全部购股权证的购股权利后,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0
已发购股权证 30000
贷:股本一普通股 50000
资本公积 80000
2.赠与日后为计量基准日的会计处理
假如在购股权证的赠与日,所赠购股权证可认购股数、购股价两者中有一项未知,或是较合理的股票市价不能取得,补偿成本就无法计算出来,这意味着计量日只能在赠与日后。然而赠与日后购股权证的补偿成本必须要在每年摊销,因此在赠与日与计量日间,补偿成本必须要被作出合理的估计。在随后的每一服务年度末,用该年末所预期的购股权证可认购股数、购股价或者股票市价对上年度的估计数进行修正,也就是说运用追溯法把上年记录的补偿成本及其摊销额修正为现行年度的数字。
例2.B公司向部分职工实施赠与购股权证计划,购股权证未规定购股价。具体资料如下:
1.19×1年1月1日把5000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购股权证发给职工,规定在赠与日后第5年末行使购股权;19×3年12月31日购股权证的购股价在每股4元的基础购价上按19×1至19×3年净利润增加的百分比递减;赠与日每股市价4元。
2.估计19×1年12月31日、19×2年12月31日两个计量日及19×3年12月31日的有关数字:19×1年至19×3年净利润增加15%,则每股购股价为4×(1-0.15)=3.4元,19×1年12月31日每股市价4.4元,19×2年12月31日每股市价为4.8元。
3.19×3年计量日的实际数字为:19×1年至19×3年净利润增长10%,购股权证的每股购价为4×(1-0.1)=3.6元,19×3年每股市价5.6元。
4.19×5年12月31日职工行使了全部购股权,每股市价12元。
根据上述资料,会计处理如下:
19×1年1月1日赠与日,不作任何会计处理。
19×1年12月31日,以估计的将来市价(按实际发生的现行市价4.4元)和估计的将来购股价3.4元为基础,确定补偿成本为5000元〔5000股×(4.4-3.4)〕,每年摊销额1000元〔5000/5〕。则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借项-待摊购股权证补偿成本 5000
贷:已发购股权证 5000
借:有关费用 1000
贷:递延借项 1000
19×2年12月31日,以估计的将来市价(用实际发生的现行市价4.8元)和估计的将来购股价3.4元为基础确定应调增补偿成本2000元〔5000×(4.8-3.4)-5000〕;本期总摊销额为1800元,即本期摊销1400元〔5000×(4.8-3.4)/5〕+追溯上期400元〔1400-1000〕,则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借项 2000
贷:已发购股权证 2000
借:有关费用 1800
贷:递延借项 1800
19×3年12月31日计量日,以实际发生的现行市价5.6元的实际购股价3.6元为基础计算应调增补偿成本为3000元〔(5.6-3.6)×5000-5000-2000〕;本期总摊销额为3200元,即本期摊销3200元〔(5.6-3.6)×5000/5〕+追溯19×1年1000元(2000-1000)+追溯19×2年200元〔2000-1800〕。则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借项 3000
贷:已发购股权证 3000
借:有关费用 3200
贷:递延借项 3200
19×4年12月31日,19×5年12月31日分摊补偿成本额分别为2000元〔(5.6-3.6)×5000/5〕,会计分录为:
借:有关费用 2000
贷:递延借项 2000
19×5年12月31日行使权利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6×5000)18000
已发购股权证 10000
贷:股本-普通股 5000
资本公积 23000
二、购股权证失效的会计处理
职工已取得的购股权证到期失效的原因在于:
1.职工在服务期内被解雇、没有经济能力或者死亡而未能履约。这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为冲销“已发购股权证”帐户的贷方余额及“递延借项-待摊购股权证补偿成本”帐户的借方余额,差额部分作减少当期有关费用处理。
2.赠与购股权证后,职工已完成了规定的服务期,但股票市价低于购股权证上规定的每股价格,无人愿意行使购股权利。然而所有的补偿成本已被摊销,必须对有关帐项进行转销。在实际操作中可考虑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把“已发购股权证”帐户的贷方余额转入到“资本公积”帐户。这种方法把购股权证的补偿成本视为职工为永久资本作了贡献,作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处理
(2)调增以前年度的利润。该法认为股票市价低于购股权证上规定的每股价格,购股权证并无实际价值,赠与日的会计处理虚构了费用,职工服务期内摊销的补偿成本实际上减少了以前年度的利润,故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调整,这种方法与上一种相比更合理一些。
三、购股权证信息的披露
赠与职工购股权证的股份公司必须披露发放购股权证的信息,以使公司的投资者、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由于购股权证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本结构带来的变化,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这种信息对打算收购该公司控股权的公司来说显得特别重要。根据全面披露原则,股份公司必须披露以下方面的购股权证信息:
(1)公司在该会计期末购股权计划的状况;
(2)购股权证可购股票数量;
(3)购股权证规定的购股价格;
(4)购股权证可行使的购股数;
(5)在本期内行使的购股权证的购股数和购股价格。
责任编辑 袁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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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