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5 作者:孙忠欣 (作者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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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企业财务制度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建国以来,在不同的经济运行时期,企业财务制度在保障国民经济正确核算、保护国家财产完整、增加公共积累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颁布实施以来,通过统一不同所有制企业财务制度、改革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建立资本金保全制度、实行制造成本法和坏帐备抵法等,大大促进了经济运行质量的改善,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无论是制度本身,还是在实际执行方面,或是与其它改革措施的衔接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就此作些探讨。
(一)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1.在资金的使用上,新财务制度打破了专款专用的原则,取消了资金的专户存储,允许企业统筹使用各项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致使部分企业挤占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和非生产性消费,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新财务制度对企业对外投资缺乏监管控制措施,企业盲目投资,规模过大,责任不明,一方面挤占了生产经营资金,另一方面造成了很大的投资损失。
2.在在建工程管理中,新财务制度没有规定固定资产...
一、企业财务制度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建国以来,在不同的经济运行时期,企业财务制度在保障国民经济正确核算、保护国家财产完整、增加公共积累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颁布实施以来,通过统一不同所有制企业财务制度、改革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建立资本金保全制度、实行制造成本法和坏帐备抵法等,大大促进了经济运行质量的改善,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无论是制度本身,还是在实际执行方面,或是与其它改革措施的衔接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就此作些探讨。
(一)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1.在资金的使用上,新财务制度打破了专款专用的原则,取消了资金的专户存储,允许企业统筹使用各项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致使部分企业挤占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和非生产性消费,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新财务制度对企业对外投资缺乏监管控制措施,企业盲目投资,规模过大,责任不明,一方面挤占了生产经营资金,另一方面造成了很大的投资损失。
2.在在建工程管理中,新财务制度没有规定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与办理竣工决算的时间界限,有些企业由于承受能力不足,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迟迟不办理竣工决算,甚至有的固定资产已报废还未办理竣工决算,造成成本不实,利润虚增。同时,资产价值无限期地增加,形成企业新的“包袱”。
3.在财产损失的处理上,新财务制度没有规定资产损失的处理时间和程序,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却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权限和程序。这样,一方面使企业的资产损失长时间挂帐,形成很大的潜亏隐患,另一方面,造成财政部门与国有资产管理及税务部门相互扯皮。
4.在递延资产管理上,新制度没有严格的项目限制和监督措施。部分企业把“递延资产”科目作为利润的“调节器”人为地调节利润,效益好时少挂,效益差时多挂。由于近几年部分企业效益不佳,又使“递延资产”成了潜亏的“蓄水池”。
5.在应付福利费的提取上,新财务制度规定的提取比例偏低。新财务制度执行前,职工福利费除从成本中提取外,还能从企业留利中补充一部分,执行新制度后,应付福利费只能按工资的14%从成本中提取。由于近年来医药费开支较大,致使部分企业福利费超支较大,形成了企业一项较大的负担。
6.在内外资企业的财务政策上,新财务制度没有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税后利润分配等项政策,致使部分企业搞假合资、将国有企业利润转移到外商投资企业等现象日趋严重。
(二)财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新财务制度的各项政策在具体执行中不够平衡,执行基本到位的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提取坏帐准备金政策等,执行不到位的有长期借款利息进费用和技术开发费列支政策等。
1.长期借款利息处理政策执行不到位。实行新财务制度后,企业老借款新利息及新借款利息约有50%没有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而挂入了递延资产。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客观上部分企业效益不高,承受能力较低;二是主观上部分企业经营者为了职工及个人切身利益,有意保持利润稳定,不作处理;三是制度本身超前,一步到位,企业较难执行。
2.技术开发费列支政策执行不理想。某省国有工业企业1994和1995年实际列支技术开发费仅占当年产品销售收入的0.75‰和1.15‰。这说明企业对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的重视不够,同时新财务制度对技术开发费的列支仅限于收益性支出,而对资本性支出不允许在技术开发费中列支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三)其他改革措施不配套而出现的问题
1.在销售收入的确认上,新财务制度借鉴了国际惯例按权责发生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但由于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没有相应配套,特别是结算制度改革的滞后和结算纪律的松弛,企业销售发出商品后迟迟收不回货款,而实现销售就要纳税,致使企业不是垫税就是欠税。
2.在坏帐损失的确认上,新财务制度规定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可以确认为坏帐损失。但由于目前企业间结算纪律松弛,时间上没有保障,货款拖欠一直居高不下,企业超过三年的应收帐款逐年增加,1995年末某省国有工业企业超过三年应收帐款余额占全部应收帐款余额的11.8%。再加上目前企业经营者和业务人员更换频繁,促使债务人故意拖延还款时间,助长了欠帐、赖帐的不良倾向,甚至内外勾结“吃坏帐”,损公肥私,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3.在与目前企业改革许多重大举措的衔接上,有关财务配套政策明显滞后。如近年来企业兼并破产、发展企业集团成为企业改革的焦点,但与之相适应的财务政策却没有跟上。
4.在企业财务评价方面,新财务制度制定了新的评价指标,但由于目前仍未形成完整的评价体系,加之财政部门宣传力度不够,并且缺乏其他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因此只是财政部门一家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部门仍在沿用旧的财务效益评价指标。
二、完善企业财务制度的几点建议
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应在对新财务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认识的基础上,本着改革的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主线,修订缺陷,分别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同时,还应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增强其“包容量”和适应性。
(一)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企业财务制度
1.在在建工程方面,应明确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的时间。对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在一年以内必须办理竣工决算;对交付使用超过一年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将该项目长期借款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对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报经财政机关审批。
2.在资产损失处理方面,应确定资产损失处理时间界限。对各项资产损失,企业应积极组织人员清查,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及时报批处理,处理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在坏帐处理方面,应取消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可作坏帐核销规定。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企业的坏帐损失应按实际情况处理,暂停执行超过三年的债务作为坏帐核销的规定。
4.在外资企业财务政策方面,应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和折旧及税后利润分配等财务政策。
5.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方面,应明确在核实盈亏的前提下,企业可按新财务制度规定自行弥补。
6.在与其他改革政策的衔接方面,应紧紧围绕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发展企业集团、兼并破产出售企业、解决企业长期形成的社会负担和债务负担、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和新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等方面,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多方意见,尽快制订、补充和完善有关财务政策。同时财务制度改革应充分考虑其稳定性和适应性,应留有余地,以免陷入被动应付的局面。
(二)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尽快制定有效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措施
加强企业财务监督,不是收权,更不是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确保财务制度严肃性和尊重企业理财自主权的前提下,对企业财务活动以及企业执行财经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目的是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引导企业正确运用自主权,依法理财。我认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尽快研究制定企业财务监督办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制定有效的监督措施。
1.加强消费基金监督。企业资金使用必须严格划分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对购买轿车等高档消费品,建造职工活动中心、宾馆、招待所、职工住宅等设施,开支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必须编制项目预算和成本费用开支计划,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审批,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2.加强重点资金使用监督。企业在资金管理上,应根据不同时期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资金运营计划,明确资金使用的原则和重点,建立重点资金收支计划的报批或备案制度,确保各项资金的高效运用。
3.加强资产处置监督。对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等净损失,坏帐损失,被盗、贪污损失,财产担保损失等,必须建立严格的鉴定和审批制度。对企业公司制改建、与外商合资合作及其他对外投资中的财产转移,要建立严格的评估和报批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
4.加强购销活动监督。对企业主要原材料的购进价格以及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要建立必要的备案制度,有关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在年度决算报表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说明。
5.加强关联企业监督。对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债权、债务,收入和费用以及管理机构和人员,要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并建立必要的检查和监督制度,防止企业转移收入,偷逃税收。
6.加强对外投资监督。企业财务部门必须参与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应报经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审批,同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7.加强利润分配监督。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后,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企业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金必须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企业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切实防止权益性资本支出用于费用性支出。
8.加强财务报表监督。企业财务报表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有关重大事项必须在财务报表说明书中予以披露。企业财务报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的,要建立必要的抽查制度,保证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合法。
责任编辑 秦中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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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