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6 作者: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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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适应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勘察设计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财政部最近制定印发了《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为便于勘察设计企业财会人员学习、执行新制度,现就其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一、基本内容
新制度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1.总说明;2.会计科目表和使用说明;3.会计报表种类、格式和编制说明;4.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总说明。主要对会计制度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权限、使用会计科目的具体要求,会计报表的报送范围、报送日期,以及会计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实施日期等,作出了原则规定。
2.会计科目表和使用说明。主要对会计科目的分类、编号、名称等统一进行了规定,其中,主要内容是对会计科目使用进行比较详细的说明。
新制度在会计科目表内共设置了62个总帐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其中,资产类科目24个,负债类科目18个,所有者权益类科目5个,成本类科目3个,损益类科目12个。
为便于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和查阅帐目,特别是为了方便电子计算机的使用,新制度不仅对会计科目进行了分类,还对会计科目进...
为了适应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勘察设计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财政部最近制定印发了《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为便于勘察设计企业财会人员学习、执行新制度,现就其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一、基本内容
新制度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1.总说明;2.会计科目表和使用说明;3.会计报表种类、格式和编制说明;4.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总说明。主要对会计制度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权限、使用会计科目的具体要求,会计报表的报送范围、报送日期,以及会计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实施日期等,作出了原则规定。
2.会计科目表和使用说明。主要对会计科目的分类、编号、名称等统一进行了规定,其中,主要内容是对会计科目使用进行比较详细的说明。
新制度在会计科目表内共设置了62个总帐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其中,资产类科目24个,负债类科目18个,所有者权益类科目5个,成本类科目3个,损益类科目12个。
为便于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和查阅帐目,特别是为了方便电子计算机的使用,新制度不仅对会计科目进行了分类,还对会计科目进行了编号。编号方法是:总帐科目采用三位数字编号。三位数字中,第一位数字代表科目大类,如“1”代表资产类,“2”代表负债类,“3”代表所有者权益类,“4”代表成本类,“5”代表损益类。前两位数字代表大类下的小类,如“10—14”代表资产类下的流动资产小类,如“20—23”代表负债类下的流动负债小类。第三位数字代表小类内各科目的顺序号,三位数字连在一起,代表具体的会计科目,如“101”代表资产类下流动资产小类中的“现金”科目,“201”代表负债类下流动负债小类中的“短期借款”科目。另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一般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编号不填名称。
3.会计报表种类、格式和编制说明。其中,主要是对如何编制统一的会计报表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企业对经营活动进行记帐、算帐等一系列的会计处理程序加工生成的会计报表,连同财务情况说明书,是企业向各有关方面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最重要的书面文件,它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总结,是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需要的关键。设置科学、实用的会计报表体系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是设计会计制度的最重要的一部分。
会计报表按照服务对象,可以分为对外报送的报表和企业内部使用的报表。新制度只规定了企业向外报送的三张主表和一张附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利润分配表”。企业在向外报送会计报表时,还应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情况的重要文字说明。至于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如“存货表”“固定资产明细表”“成本表”等,都没有作为新制度的内容。企业应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设计。
4.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这部分虽不属于会计制度本身应该有的内容,但为了便于广大会计人员学习掌握会计制度,按照以往惯例,新制度也把“附录”和制度的主要内容放在了一起。
二、会计核算
新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企业经营业务的会计科目的使用和会计核算方法做了明确规定,除与其他行业共性业务的会计核算相同外,根据勘察设计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还有以下几项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有所不同:
1.前期工作费的核算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用于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其他前期工作的前期工作费拨款,作为收入统一管理。企业收到国家和主管部门拨入的前期工作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科目;企业按规定用于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其他前期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先在有关成本类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汇集和分配,借记“项目(工程)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物资”等科目;期末结转成本时,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项目(工程)成本”科目;期末结转已完项目收入和成本时:结转营业收入,借记“营业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营业成本,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成本”科目。
2.政策性补贴和弥补企业亏损拨款的核算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和弥补企业亏损的拨款,计入企业利润总额。企业按规定计算应收的政策性补贴和亏损补贴,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收到补贴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期末将补贴收入转入本年利润,借记“补贴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3.专项拨款的核算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用于行业管理(行业规程、标准设计、业务建设等)及其他专用的各种专项拨款,应当单独反映。专项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按照规定准予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拨款,其余部分作为国家投资,在资本公积金中单独反映。
企业收到国家和主管部门拨入的用于行业管理及其他专用的各种专项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企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时,借记有关科目(如成本费用归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物资”等科目;专项拨款项目完成后,按照规定准予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其余部分做为国家投资,转入资本公积金中,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4.技术开发费的核算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企业以前年度提取的技术开发费结余转作负债,用于新发生的技术开发支出,今后不再计提技术开发费。企业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技术培训、质量管理和业务建设(如标准、规范、定额的编制和专业技术交流等)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为开发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仪器和其他装置;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企业今后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5.施工准备费的核算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勘察设计企业按《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规定收取的施工准备费作为负债进行管理,具体用于有关支出。其中,购建的临时设施在项目受益期内分期冲减施工准备费。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施工准备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施工准备费”科目;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冲减施工准备费,借记“应付施工准备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物资”等科目;形成临时设施的应单独核算,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物资”等科目;临时设施在项目受益期内分期冲减施工准备费时,借记“应付施工准备费”科目,贷记“临时设施”科目。
6.营业收入及营业税的核算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各项营业收入均通过“营业收入”科目核算,并在“营业收入”科目下按照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取得的营业收入应于收入实现时及时入帐,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科目;期末,企业应将“营业收入”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承担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向发包单位办理项目结算时,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科目;其中应付分包、转包单位的项目(工程)价款,根据分包、转包单位提出的结算帐单,借记“营业收入”科目,贷记“应付帐款——应付×分包单位”科目。
企业根据总承包的营业收入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本企业收入部分应交纳的营业税)和“应付帐款——应付×分包单位”(属于代分包、转包单位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按总承包营业收入计算的应交营业税)。
7.营业成本的核算
企业项目(工程)成本的核算,首先应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均通过“项目(工程)成本”“辅助生产”“间接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属于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其他直接费,直接记入成本核算对象的项目成本;企业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费用,先在“辅助生产”科目进行归集,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记入各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企业发生的间接费用,先在“间接费用”科目归集,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记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
企业应及时结转本期已完项目成本,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项目(工程)成本”科目;期末,企业应将“营业成本”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成本”科目应无余额。
企业期末“项目(工程)成本”科目余额,即为企业的未完项目(工程)成本。
8.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企业实现的利润均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核算,期末,企业应将“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为企业本期实现的营业利润。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企业期末应对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按有关财务规定,计算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等。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年终,除“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有余额外,其他明细科目均无余额。
三、会计报表
新制度将企业会计报表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其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均做了规定;另一类为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其具体种类、格式由企业自行规定。为了使报表阅读者能清楚地了解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编制会计报表时,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不能随意变动,以保证各期会计报表的可比性。还要注意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字应相互一致。各个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如有变动,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二,编制会计报表时,要及时、准确、客观,会计信息要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达到准确有效地满足使用者获得有用的信息以供决策需要。
第三,编制会计报表时,要求能够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面反映,使报表阅读者不致产生误解或偏见。新制度规定的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少,项目少,但基本上能够反映企业的一般财务情况。企业应按照要求填报齐全。企业某些重要资料,如果报表的规定项目内容容纳不下,可以在相关项目用括号注明,或利用附表、附注以及其他形式加以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
报表的使用者,可以根据各自的需要,有选择地利用资产负债表中提供的资料:(1)报表的资产项目,说明了企业所拥有的各种资源以及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2)报表的负债项目,显示了企业所负担的长短期债务的数量和偿还期限的长短;(3)报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表明了企业的投资者对本企业资产所持有的权益;(4)不同时期相同项目的横向对比和不同时期不同项目的纵向对比,客观表现了企业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期间的划分和起讫日期的规定,资产负债表一般反映的是企业月末、季末、年末的财务状况。
(二)损益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损益表”编制的要求,“损益表”可采取两种编报形式:一种形式是合二为一的“损益表”,既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又反映经营成果的分配过程;另一种形式是一分为二的“损益表”,即将第一种形式中的利润分配部分剔出,另行编“利润分配表”,“损益表”只反映经营成果的实现过程。
考虑到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均需要按月计算损益,按月编“损益表”,年度中间对利润分配带有很大程度的预计性质,许多企业在年度中间对利润不进行分配,仅预交所得税,只有在年度终了,计算出全年损益后,据实进行利润分配才有实际意义,因此,利润分配部分按年编制报表较为合理。新制度采用了后一种方法编“损益表”,按月报送。
按照企业损益表构成因素,损益表将损益计算过程划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反映企业营业毛利的构成情况;第二部分反映企业营业利润的构成情况;第三部分反映利润总额情况;第四部分反映企业损益的最终结果。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是根据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各种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增减变化,来分析反映企业资金的取得来源和资金的流出用途,说明财务状态的一张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有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无法替代的作用:(1)可以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报告期动态的财务状况变动情况,而资产负债表仅能提供某一静态日期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变动表提供的资料能表明企业在报告期内有多少资金可供营运,资金从哪里取得,用于哪里,经过营运,期末与期初相比,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如何,借此了解和判断企业经营情况;(2)可以通过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项目的列示,说明资金变化的原因,反映企业在报告期所采取的一些财务措施;(3)衔接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补充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的不足,将企业实际的利润或亏损,同资产和权益的变化情况结合起来。一方面说明企业利润的数量,另一方面说明利润是如何分配的。
四、新旧制度衔接
由于新制度在核算内容、核算方法上做了适当调整,必然会影响企业对财务成果的核算。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对调整期经营损益的影响,在企业调帐时,应本着“老问题老办法、新问题新办法”的处理原则,做好企业的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首先,应学好文件掌握有关财务、会计政策和方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判定本企业内部管理办法;
其次,企业在执行新制度前,应进行一次财产清查;摸清家底,按照有关财务政策进行核实和清理;
再次,在以上两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调帐工作。
企业主要的帐务调整有以下几项:
1.“存货”项目。新制度会计报表中的“存货”项目,既包括了企业“物资”科目的核算内容,也包括了企业未结算的“项目(工程)成本”等在产品支出。由于新制度改变了企业成本的计算方法,由原来的完全成本法改为制造成本法,企业的在产品、产成品、已结算项目和未结算项目无需再分摊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企业在执行新制度时,对已计入在产品、产成品、未结算项目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需再分解出来,待以后生产完工办理结算时逐步转销。这样虽形成了成本核算对象的核算内容前后期不一致,但会计核算比较简单,也不会过多影响企业当期及以后各期的财务成果。
2.“固定资产”科目。由于新制度和原制度对固定资产标准的规定不同,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劳动资料,可能要转为低值易耗品,而原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又有可能转为固定资产。企业在转帐时,为了简化核算,可以将固定资产转为低值易耗品,无需再将低值易耗品转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转为低值易耗品时,对于折余价值,可视其数额大小及企业的承受能力,直接记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
3.“应付福利费”科目。企业原从成本中提取和税后利润形成的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在“职工福利基金”科目核算。新制度将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分作两部分: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部分,从成本费用中提取,未支付分配给个人前,在“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部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在“盈余公积”科目中设置明细科目核算。由于企业职工福利基金可能有赤字,企业在转帐前,福利基金的赤字应按有关规定,用指定的其他资金予以弥补,补平后无需转帐。如果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有结余,调帐时,应将其余额转入“应付福利费”科目。
4.“实收资本”科目,企业应对有关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购建工程等进行实物清查,按财务规定进行处理,调整有关基金。调整后的“固定资产基金”“周转金结余”“低值易耗品基金”“更新改造基金”等按规定转入“实收资本”科目。
企业可按以下方法进行调帐工作:
第一步,编制调帐前的科目余额表,以示平衡。
第二步,根据有关政策和会计处理原则,将原制度的有关科目按调帐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步,编制调帐后的科目余额表,以示平衡。
第四步,根据新制度的规定,将原制度的科目余额转入新制度的会计科目中,建立新帐。
第五步,编制按新制度建立的新帐的科目余额表,以示平衡。
企业调帐的方法步骤可简称为两调三试:即:按原制度进行调帐;按新制度进行过帐;调帐前试算平衡;调帐中试算平衡;调帐后试算平衡。
责任编辑 袁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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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