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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6 作者:曹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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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税法实施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金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中,进项税额凭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抵扣,但如果企业存在自行收购免税农副产品及从运输部门取得运输发票的运费,按规定比例10%作进项税抵扣时便没有抵扣凭证,给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税务机关的工作带来一些不便。为此,特介绍一种自制进项税抵扣凭证如下:
自制进项税抵扣凭证
自制进项税抵扣凭证,原则上一张农副产品收购单(或运费发票)填制一张,特殊情况也可以多张收购单(或运费发票)合并填制一张,在纳税申报时与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一起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销后与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一并装订成册并归档。
责任编辑 温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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