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还不要求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但是,现金流量表作为一种提供企业在特定期间现金收支资料的更好方式,将必然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涉及现金流量表的问题很多,本文择出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和现金流量的归类等问题作粗浅讨论。不妥之处,请读者指正。
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既然现金流量表是一张反映企业在特定时期现金流入与流出的报表,那么自然应以“现金”为基础来编制。问题是,这里的“现金”概念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更不是仅指库存现金,否则无需去编制现金流量表,有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足矣。实际上,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具有更丰富的涵义。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有可能出现资金富余的现象。为了充分地利用这些富余的资金,企业可以以之购买短期内能够变现或转让的国债和股票而进行短期投资。类似这样的短期投资的变现能力与一般意义上的现金并无两样,一年当中可能买进或卖出多次,因此将它们纳入企业现金管理的一部分,比视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更有实际意义。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有必要将这种投资视同现金对待。这就是通常人们所称的“现金等价物”。因此,现金流量表应以现金和现...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还不要求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但是,现金流量表作为一种提供企业在特定期间现金收支资料的更好方式,将必然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涉及现金流量表的问题很多,本文择出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和现金流量的归类等问题作粗浅讨论。不妥之处,请读者指正。
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既然现金流量表是一张反映企业在特定时期现金流入与流出的报表,那么自然应以“现金”为基础来编制。问题是,这里的“现金”概念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更不是仅指库存现金,否则无需去编制现金流量表,有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足矣。实际上,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具有更丰富的涵义。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有可能出现资金富余的现象。为了充分地利用这些富余的资金,企业可以以之购买短期内能够变现或转让的国债和股票而进行短期投资。类似这样的短期投资的变现能力与一般意义上的现金并无两样,一年当中可能买进或卖出多次,因此将它们纳入企业现金管理的一部分,比视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更有实际意义。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有必要将这种投资视同现金对待。这就是通常人们所称的“现金等价物”。因此,现金流量表应以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基础进行编制。
需要说明的是,现金等价物不仅限于以上提到的短期可变现国债,企业拥有的大多数短期且流动性很强的投资都属于现金等价物的范畴。为了规范现金等价物的概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1987年发布的公告“现金流量表”规定,只有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短期且高度流动性的投资才能视为“现金等价物”:
(1)随时可以固定金额变现;
(2)即将到期且利率的变动对其价值的影响较小。
以上所指的即将到期,指自投资之日起三个月到期。
2.现金流量的归类
企业的现金流量依其产生的原因,可分三大类,即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包括企业投资活动及融资活动之外的交易和其他事项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因而通常指列入损益计算的交易和事项所产生的现金流入与流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包括承作和收回贷款、取得与处分非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凭证(如融资性的应收票据)、固定资产投资等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包括业主投资、举借和偿还融资性债务等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企业可以根据其交易或事项的性质进行分析,来确定其相关现金流量的归属。但问题是企业的有些交易或者事项的现金流量是归类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还是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并不是容易确定的。以下略举例子予以分析。
(1)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股利收入
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是由投资活动所产生的,而利息支出则是由融资活动而形成。理论上讲,应将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归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利息支出归为融资活动现金流量。但是,利息收支与股利收入均计作损益,为使损益表中的“本期损益”与本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相互对比,适当的做法是将利息收支和股利收入等归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分期收款的应收帐款
分期收款的应收帐款与一次结付的应收帐款都是由于销售商品或劳务而产生,因而可以将其划归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但是,如果分期收款的应收帐款附有利息收入,那么企业的这种销售行为具有投资的性质,因而可以将该应收帐款归属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认为“应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的目的决定相关现金流量的归属”,从而分期收款的应收帐款应归类到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目前,我国分期收款的应收帐款不计息,将其归类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比归类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更合适。对应地,债务人分期付款的应付帐款可归类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3)期货、远期外汇及利率交换合约的现金流量。
期货、远期外汇及利率交换合约是比较复杂的金融工具,相关的现金流量归属也难以确定。如果期货、远期外汇和利率交换合约的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而不是为了投机,并且在会计上也是按避险行为处理的,那么其现金流量归属于与被避险的交易或事项同类的现金流量是合适的。比如,为规避存货价格变动风险而买卖期货时,该期货的现金流量可以归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再如,为规避外币投资而卖出远期外汇时,该远期外汇的现金流量可以归属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责任编辑 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