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5月1日,是《会计法》实施十周年。回顾《会计法》实施以来的十年,令人欣慰和鼓舞,这十年是会计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会计工作全面转轨、会计事业蒸蒸日上的十年,这与《会计法》的贯彻实施是分不开的;展望未来,会计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有健全的法制继续保障会计工作更好地为发展市场经济服务。因此,在《会计法》实施十周年之际,总结实施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强化的政策和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会计法》实施十年来的简要回顾
1985年1月21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诞生了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自同年5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对确立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会计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在法律上得到了有力的保证。之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作出了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扩大了《会计法》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确立了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会计法》颁布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地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了《会...
今年5月1日,是《会计法》实施十周年。回顾《会计法》实施以来的十年,令人欣慰和鼓舞,这十年是会计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会计工作全面转轨、会计事业蒸蒸日上的十年,这与《会计法》的贯彻实施是分不开的;展望未来,会计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有健全的法制继续保障会计工作更好地为发展市场经济服务。因此,在《会计法》实施十周年之际,总结实施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强化的政策和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会计法》实施十年来的简要回顾
1985年1月21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诞生了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自同年5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对确立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会计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在法律上得到了有力的保证。之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作出了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扩大了《会计法》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确立了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会计法》颁布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地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了《会计法》的社会影响,同时,结合会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贯彻实施工作,促进了《会计法》各项规定的具体落实,使我国会计事业的整个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提高了全社会对会计工作的认识。通过对《会计法》的广泛宣传,澄清了社会上对会计工作的一些片面认识,各个方面逐渐重视会计作用,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许多单位的领导人通过学习《会计法》,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积极作用,主动把会计工作纳入了经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许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抓会计工作。市场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越重要,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共识,并初步形成了一个理解和尊重会计人员、支持会计工作的良好气氛。
其次,拓宽会计职能,提高了会计工作水平。许多单位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找差距,定措施,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强化会计的控制与监督,保证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的依法行使;不少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经营决策,当好单位领导的参谋助手,促进了单位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大大拓宽了会计的职能,促进了会计工作的转轨变型,提高了基层单位会计工作的水平。
第三,推进了会计工作的法制建设。十年来,围绕贯彻实施《会计法》,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会计法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包括会计核算制度、总会计师管理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任免制度、在职会计人员培训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代理记帐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一些地方人大和政府也根据当地经济管理需要和会计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有关地方性会计规章制度,逐步健全了会计法制,丰富了会计法规体系的内容,对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管理服务起到了重要保证和促进作用。
第四,加强了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会计法》确立了以财政部门为主导、业务主管部门为支持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管理的范围逐步由核算制度扩大到人员培训、专业资格确认以及会计计算技术的现代化管理等等。同时,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基层单位会计工作的联系。在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组织、推动和基层单位的努力下,会计改革进展顺利,发布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促进了会计模式开始转轨;和人事部门共同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初步形成了科学的会计人才选拔、评价机制,调动了广大会计人员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所有这些都为会计工作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奠定了基础。
《会计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是应当肯定的,这方面的经验需要继续认真总结。从实际情况看,《会计法》的实施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不知法、不执法甚至违法,比如,修改后的《会计法》,实施已一年有余了,但是一些新纳入《会计法》实施范围的单位对《会计法》还知之甚少;一些单位领导人认为《会计法》是会计人员执行的法,与己无关,没有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一些单位不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导致会计监督软弱无力;还有一些单位为了谋求自身的局部利益,违反《会计法》关于“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甚至要求会计人员搞两套帐、帐外帐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影响《会计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又有害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这些问题反映在会计工作上,但远不是会计工作自身的问题。当前经济生活中一些问题在会计上的反映,需要综合治理。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广大会计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保证《会计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和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继续宣传贯彻《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
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市场运行规则。以灵敏反映资源流动信息、控制资源配置按预定目标有序进行为主要任务的会计工作,不仅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宏观调控,保证市场有序运转的重要手段。而这一切,都需要有健全的法制来保证会计职能的充分行使。因此,无论从会计工作自身发展的要求出发,还是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发,进一步认真贯彻《会计法》,都是搞好会计工作的首要的、长期的任务。当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会计法》。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和特点,宣传依法进行会计工作的必要性,宣传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责任,宣传会计人员的法定职权不受侵犯。等等。宣传工作要结合会计方面的正反典型事例进行,弘扬正气。要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各个方面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为依法进行会计工作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会计法》赋予的核算和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履行。一方面,部门、地区、单位要从不同的角度,分别通过间接引导和直接强化管理等办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和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这既是单位经营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强化宏观调控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基层单位的会计改革,通过改革不断拓展企业会计管理职能,把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三,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会计人员是《会计法》实施的主要承担者。充分调动广大会计人员依法做好会计工作的积极性,是实施《会计法》的重要保证。一方面,要继续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包括培训在职会计人员、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表彰奖励先进会计人员等,在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社会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的执法意识。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解决会计人员在执行《会计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严肃处理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的事件,扶正压邪,保证会计人员的法定职权顺利行使。
第四,加强监督和指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是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强化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当前会计工作实际情况来看,建立健全会计法规制度固然很重要,但加强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严格做到会计人员自觉依法办事,单位领导人和社会各界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办事,任务更为艰巨。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在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的同时,还要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定期组织以《会计法》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要继续健全和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尤其要研究制定保证会计法规有效实施的相应措施,以健全的法制保障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要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作用,优化会计工作的社会环境。要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结合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相关的配套改革,逐步使会计监督成为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之,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树立《会计法》的权威,在会计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会计法》赋予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为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服好务。
(本文作者系财政部会计司司长)
责任编辑 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