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颁发施行已经十年。十年来,我国的会计工作有了深刻的变化,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会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理解,尽管有过缺点和失误,但更多的是成就和辉煌。
《会计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以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毋庸讳言,我国目前的经济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相对于西方的发达国家来说,还比较落后,其中也包括会计工作。会计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加强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最基本的就是要加强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提高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水平。基层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水平的高低,大体上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会计工作水平。所以,宣传、贯彻《会计法》,必须着眼于基层。就这点来说,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才能一步一步地提高我国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法》不仅仅是会计人员的会计法,也是各单位领导和广大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一项重要的经济立法。单位领导人首先应带头执行《会计法》,才能使《会计法》的各项规定真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颁发施行已经十年。十年来,我国的会计工作有了深刻的变化,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会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理解,尽管有过缺点和失误,但更多的是成就和辉煌。
《会计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以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毋庸讳言,我国目前的经济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相对于西方的发达国家来说,还比较落后,其中也包括会计工作。会计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加强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最基本的就是要加强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提高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水平。基层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水平的高低,大体上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会计工作水平。所以,宣传、贯彻《会计法》,必须着眼于基层。就这点来说,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才能一步一步地提高我国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法》不仅仅是会计人员的会计法,也是各单位领导和广大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一项重要的经济立法。单位领导人首先应带头执行《会计法》,才能使《会计法》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会计法》第五章关于“法律责任”的5条规定中,有4条涉及到单位领导人违反了《会计法》应负的法律责任,其目的就是要促使单位领导人充分理解贯彻执行《会计法》关系到一个单位的业务和经济活动的消长,以及会计工作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做到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
《会计法》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有两条:一是会计核算;二是会计监督。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贯穿会计工作的全过程。
通过会计核算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为外部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提供有用的经济信息。当今世界正走向信息时代,会计提供的经济信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为重要。为此,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这是对会计工作最原始的、也是最重要的要求。
通过会计监督,发挥会计工作依法办事的监督作用,是由会计人员负有既管帐、又管钱的基本职能所决定的。办任何事情都要有个规矩。会计工作的规矩包括国家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应当包括单位自行制订的有关规定,无论是国家的、集体的、私营的企事业单位,也无论是公司、合伙、独资、股份合作组织,它们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都要遵循一定的规矩。经济越发展、越是多样化,会计监督越重要。那种认为经过经济体制改革,我国正在从计划经济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转变,会计监督的职能将逐步消亡或已完成历史使命的想法是片面的,不正确的。在西方国家虽然不大提到“会计监督”这个名词,但并不说明西方国家没有会计监督这项职能、任务和实践。近几年来,大量事实证明,如果不重视会计监督,不加强会计监督工作,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铺张浪费、营私舞弊、贪污盗窃,以及各式各样腐败的风气。当然,在新形势下,会计监督的依据、对象、方法等等也要重新研究,但会计监督这项会计的基本职能不仅不能削弱、取消,而且更要重视加强。
《会计法》同其他经济立法一样,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会计法》中的各项规定,哪些必须这样做,哪些一定不能这样做,明确具体,绝不含糊。各项规定,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时代在前进,会计的职能也在不断拓展,不断延伸,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分化,决策会计、控制会计、责任会计、环保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等也越来越受到管理当局的重视和广泛应用,所有这些新兴的会计领域在我国也正在迅速发展,逐步应用到会计工作中去,但这毕竟缺乏普遍性。考虑到立法的可行性,《会计法》基本上没有对会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一个会计工作者,不能仅仅满足于《会计法》的要求,还要对现代先进的会计领域有所创新,有所发明,有所突破。
《会计法》的颁发施行是我国会计史上的一件大事,我有幸参与了《会计法》的起草工作。值此《会计法》施行十周年之际,《财务与会计》编辑部的同志约我写几句话,爰草此短文,以抒怀念和庆贺之意。
(本文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
责任编辑 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