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理论体系,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具体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通知。为此,本文通过比较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来探讨我国借款费用应“如何化”。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评价
在评价借款费用资本化之前,首先应明确借款费用及借款费用资本化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引言部分对借款费用及借款费用资本化作了如下的表述:“借款费用,指企业由于借入资金而发生的利息费用,其中包括发行债券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接洽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和与借入资金有关,并且认为属于利息费用调整范围的外汇差额”。“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即借款费用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作为购置某些资产的一部分历史成本”。可见借款费用是指为取得资金使用权所付出的代价;而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指将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计入相关资产历史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优点
1.从理论上讲,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借款
费用如果是由购建某项资产而直接发生的,将其计入该资产的历史成本,那么有助于该资产出售时,使其所获得的收入与其所发生的成本相配比,从而保证财务成果真实。
2.从效果来看,可以均衡国家财政收入。国家财政收入基本上是通过税收实现的,当借款费用资本化时,这部分为购建资产而付出的资金使用代价将计入该资产的原值中,并在该资产的使用年限中分期得以补偿,这样既能促进各使用年限中的企业利润额均衡,又能保证国家所得税的税收均衡。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缺点
1.对购建企业而言,借款费用越大,与购建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背离程度越大。例如,当支付大量的借款费用并将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时,一方面由于这些支出尚未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因而此时计算出来的由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流入大于真正可用于分配或扩大再生产的现金;另一方面当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折旧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并通过销售实现得以补偿,然而补偿折旧的现金并未从企业的生产经营退出或积累起来等待固定资产更新,而是直接投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此时企业计算的由经营活动所提供的现金流入,比实际可用于分配和扩大再生产的现金要少。
2.在不同的筹资方式下,同类资产价值失去可比性。在使用自有资金、取得长期或短期借款和溢价、折价发行债券等不同的筹资方式下,同等技术水平、同等生产能力的同类固定资产价值不可比。而固定资产原值往往代表着企业生产规模、技术装备程度和生产能力,固定资产原值越大,说明企业技术装备程度越高,生产能力及规模越大。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下,使企业的生产能力及规模和技术装备程度可能虚夸。这样,作为固定资产原值这一重要的经济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技术装备程度及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
3.借款费用资本化由于操作复杂,往往使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初衷落空。借款费用资本化不仅需要确认借款费用的承担者(那种资产),和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时间(诸如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为资产使用或出售所必须的准备活动正在进行;借款费用正在发生),而且需要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和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间。由于确认计量上的繁琐且标准难以掌握,所以就给人为调节资产价值以及为多实现利润而高估资产少计费用的短期行为提供方便。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适用范围
由于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指企业将与购建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计入该项资产原始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要解决同类资产价值的可比性,就需要注意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适用范围。在西方各国普遍将公用事业(交通运输、通讯、水力、电力等单位)和建筑业公司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理由之一是“借款费用资本化可以使建设期内分批付款的资产与完工之后一笔付款的资产之间有较大的可比性(后者价格通常包括借款费用)”。该理由是为了保证建筑业产品的可比性而提出的,可见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出发点也是出于资产价值具有可比性的考虑。
在公用事业和建筑业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众所周知,公用事业的服务具有单一性(例如供水、供电);建筑行业生产具有单件性(例如建筑产品中的房屋、建筑物都有特定的用途和结构)和长期性(建筑产品一般要跨年度施工,生产周期长)。各种公用事业服务的单一性,建筑行业生产的单件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借款费用资本化在这类行业中采用。生产的长期性决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必要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同时间完工的资产具有可比性。生产的单件性和单一性又为借款费用资本化提供可能,因为所生产的产品单一,所以确认借款费用的承担者,确认资本化的时间,确认资本化的金额等不仅容易操作,而且计算结果正确。
假如购建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与众多的资产相联系,且资本化确认时间的条件不具备,那么此时则不宜采用借款费用资本化这一会计处理方法,否则将有弊无利。
二、借款费用“费用化”的评价
借款费用费用化是指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论作何用途)一律冲减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借款费用“费用化”的优点
1.能真实揭示企业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借款费用发生时,导致现金流出,随同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通过借款费用冲减收益而得以补偿。也就是借款费用通过产品销售收回。净现金流量等于现金流入(销售收入等)与现金流出(借款费用等)的差额。
2.符合稳健原则,易于被企业接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生存与发展必然遵循稳健原则。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表现为尽可能少计资产多计费用,少计收益多计损失。借款费用费用化,可以把借款费用通过冲减收益而及早补偿,这样则能避免借款费用资本化之后无形损耗等因素对借款费用无法收回所产生的影响。因此借款费用费用化可以避免借款费用无法收回的风险,而易于被企业接受。
3.可以限制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如果将借款费用费用化,经营者就要慎重考虑举债对其经营业绩和财务成果的影响,从而限制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尤其在承包租赁经营的企业中,采用借款费用费用化这一会计处理方法就更为有效。
4.能使不同筹资方式下的同类资产价值具有可比性。由于借款费用一律冲减收益,所以同类资产价值不会因筹资方式不同而异。可以保证同等价值的固定资产代表的是同样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和技术装备程度,使固定资产原值这一重要经济指标具有可比性。
5.操作简便易行。借款费用费用化由于操作简便易行,而使其成为借款费用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借款费用“费用化”的缺点
1.冲减收益时的财务成果同以后各期财务成果的可比。借款费用费用化是将借款费用冲减企业收益,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冲减企业收益时的财务成果必然要小于以后各期的财务成果,因而两者不可比。
2.冲减收益之日就是延缓国家税收之时。将借款费用冲减收益,就会引起企业所得额减少,进而导致企业交纳所得税减少。但从较长一段时期来考察,企业可以在以后各期向国家多交纳所得税,企业交纳所得税的总量未变,只是在时间上滞后。因为借款费用费用化从时间上来看,是将借款费用提前补偿;借款费用资本化从时间来看是将借款费用分散到资产使用年限中分别补偿。
(三)借款费用“费用化”的适用范围
除部分行业适用于借款费用资本化外,绝大多数的行业基本都可采用借款费用费用化。因此该方法适用范围广。
三、结论
通过上述比较不难发现,借款费用资本化和借款费用费用化各有其利弊及适用范围,所以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都是企业可以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应在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附则中补充说明企业也可选用借款费用费用化。
责任编辑 温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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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今年第10期第31页左栏会计分录中同时记12000元的一笔分录应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