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一些单位利用现金结算的业务越来越多,金额有的高达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严重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一、应缴税款流失。有的企业对其业务特别是异地或大笔生意,采用现金结算方式,一手交钱,一手提货,不入销售帐,而将获得的收入记入投资收益,或冲减成本费用,或帐外设小金库,从而偷税漏税。
二、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有的不法经营者借现金结算之便利,购销假冒伪劣商品,甚至走私贩私牟取暴利,逃避监督,损害国家利益。
三、给中饱私囊者开了方便之门。有些销售人员钻现金结算的空子,吃“回扣”,截留收入,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有的趁机私设小金库贪污公款。
四、导致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失控。由于现金结算业务多、金额大,致使公款流入销售人员手中,不能及时回笼,造成了财务管理上的混乱,使资金周转困难。
现金结算漏洞多、危害大,我们建议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应严格把关,经济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坚决取缔大额现金交易。
责任编辑 温彦君
最近,一些单位利用现金结算的业务越来越多,金额有的高达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严重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一、应缴税款流失。有的企业对其业务特别是异地或大笔生意,采用现金结算方式,一手交钱,一手提货,不入销售帐,而将获得的收入记入投资收益,或冲减成本费用,或帐外设小金库,从而偷税漏税。
二、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有的不法经营者借现金结算之便利,购销假冒伪劣商品,甚至走私贩私牟取暴利,逃避监督,损害国家利益。
三、给中饱私囊者开了方便之门。有些销售人员钻现金结算的空子,吃“回扣”,截留收入,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有的趁机私设小金库贪污公款。
四、导致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失控。由于现金结算业务多、金额大,致使公款流入销售人员手中,不能及时回笼,造成了财务管理上的混乱,使资金周转困难。
现金结算漏洞多、危害大,我们建议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应严格把关,经济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坚决取缔大额现金交易。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