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来,各地资产评估工作已全面展开,资产评估业务日益频繁。但从被评单位进行资产评估前的准备情况来看,大多不尽人息,主要是委托方对资产评估的基本常识以及如何实施评估前的准备不甚了解。现就此问题谈点看法:
一、掌握资产评估的基本常识
(一)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
由于与会计核算考虑的角度、方法、目的、计价依据的不同,资产评估实际上是对传统会计观念的否定,它不是仪以所费的历史成本来确定价值,而是要确定“目前实有价值”。同时,它又与现代经济活动中的投资项目评估、信用评估等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它是指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按照特定的目的、时间、范围、环境,遵循法定或公允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统一的货币单位,对被评估资产的现时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简言之,即评估是对资产的现时价值和价格进行估算的过程。
(二)资产评估的基本要素
资产评估一般包含九个要素:1.主体:即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获得资格的评估机构只有这类机构才能依法实施评估工作;2.客体:即评估对象,指具体的被评估资产和预期效益;3.原则:包括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可行性等原则;4.范围: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前者指哪些经济行为需评估;后者指具体的类型,单项资产或部分资产或整体资产;5.目的:包括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前者主要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维护各方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后者主要以适应不同经济行为的各种客观需要为目的;6.程序:分大概念和小概念,前者指申报定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验证确认、申请复议(当有异议时)五个环节;后者即按评估的内在逻辑关系所形成的具体操作步骤;7.标准:指适用的价格标准;8.方法:指具体的技术规程和估算技巧;9.依据:指国家特定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定以及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做好资产评估前申报工作的准备
(一)确定好资产评估的基准日、范围和对象
1.评估基准日有两个涵义:一为“量”之意,即企业所申报的待评资产额须以该时点为限;二为“价”之意,即企业所提供的报价资料应以该时点的价格为标准。
2.评估范围是指企业所申报的资产属于单项还是整体(注明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理),而评估对象则是“范围”的具体化: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及递延资产、其它资产等。
(二)对评估机构提供的各类评估“申报表”要确保数字准确和内容真实
1.机器设备类资产要分车间(部门),以单台为单位,按容量顺序逐项反映,这样便于数量上清点核查,质量上勘察鉴定。只有型号规格、购置时间、使用状况相同、新旧程度相似的同类资产方可并入一项反映。
2.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要按资产编号逐项填列。申报表所填的“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层数”须与《房屋所有权证》相符合。
3.工程物资、原材料、在产品、成品四类资产应按存放地点分库分品种逐一填列并注明“正常”、“呆滞”、“残次报废”的情况。
4.低值易耗品以所处部门或场所分列填列,不要归类反映,以利核查;单件价格低于50元的则不必填列。
5.债权资产需注明最末一次业务发生日期,并按三年以上、二至三年、二年以下三类填列;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应注明利率及兑现日。
6.在建工程须按各项目实际发生额明细填列,对于“下马报废”项目应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7.其它及递延资产填列内容为“水电话初装费”、“绿化及景点”、“水电增容费”等。
三、做好资产评估前附列资料的准备
结合本单位评估的实际情况,对照下述条目,有选择地准备相应的资料:
1.根据需要提供部分或全套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能确定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有关证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或由主管单位出具的资产所有权证明。
3.能反映资产性质、质量等状况的证件,如危房鉴定书、租赁合同、报废设备批件、特种设备许可证、计量测试仪器的年检合格证、专用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图纸等。
4.能反映主要生产用机器设备和储备资产的各项技术经济或性能指标的有关资料,如设备利用率、完好率、新度系数、大修理周期、保养、更换、维护记录,材料质保书、化验单、理化分析报告、效期商品规定、消耗定额、损耗系数等。
5.有关能反映评估特定目的以及评估特定需要的有关资料,如意向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6.国有企业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资产评估立项书;集体所有制企业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实行资产评估的批件。
7.提供被评估单位的基本概况,包括隶属何主管部门、生产经营范围、下属分支机构、主要生产车间(部门)等。
8.评估无形资产须准备该项资产的基本情况资料,内容包括研制过程、技术性能、鉴定状况、设计能力、预计效果和已实现的能力或效果,提供为获得该项无形资产实际所发生的费用成本,以及一定期间的社会或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提供该类项目技术性能、功能的变化趋势以及剩余经济寿命等。
9.能反映有关资产的定量、规格等数据的资料。如占用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平面图、预决算资料、室外公用设施、输电、给水、供气、工业用管道等线路图和规格、数量以及变压器容量、水表的公称口径、平均日用水量等资料。
10.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实际已发生费用,以及有关能反映工程形象进度的有关资料。
11.涉及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函件、合同、协议书及对方的生产经营状况等资料。
12.有关能反映呆滞积压、残次物品、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以及进货渠道、订货合同、供方报价单、经销公司的挂牌价、调价通知书等资料。
13.在产品、产成品的成本核算资料;基准日的产品的出厂价,平均税负率、销售费率、销售利润率累计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以及现行市场成交状况等。
四、做好资产评估前组织落实的准备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面广量大,尤其是整体评估几乎涉及各个职能部门,为此,评估前被评估单位应拟定好各评估专业组的协评人员对口名单,并由企业有关领导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同时对协评人员要做好评估前的动员工作,使其明确评估意图和各自的职责。此外,尚须为评估机构预先准备好进驻评估点后必要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