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法,指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计提折旧费多,后期计提折旧费少,其折旧额呈递减趋势。加速折旧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年金法等,其中最有代表性而被广泛采用的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也是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加速折旧方法。这两种加速折旧法具有“合理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合理性是指在加速折旧法下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呈现递减趋势;系统性是指这些逐年递减的折旧额,仍然具有规律性,在年数总和法下,它是一个等差级数,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它是一个等比级数。因此,采用这两种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除按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以外,还有一种简便方法可以借鉴。
新制度规定,采用年数总和法是用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总额(即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预计净残值)乘上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这个分数的分母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总和,分子为尚可使用的年限。其公式为: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去乘以固定资产的期初帐面净值,即...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法,指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计提折旧费多,后期计提折旧费少,其折旧额呈递减趋势。加速折旧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年金法等,其中最有代表性而被广泛采用的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也是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加速折旧方法。这两种加速折旧法具有“合理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合理性是指在加速折旧法下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呈现递减趋势;系统性是指这些逐年递减的折旧额,仍然具有规律性,在年数总和法下,它是一个等差级数,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它是一个等比级数。因此,采用这两种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除按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以外,还有一种简便方法可以借鉴。
新制度规定,采用年数总和法是用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总额(即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预计净残值)乘上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这个分数的分母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总和,分子为尚可使用的年限。其公式为: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去乘以固定资产的期初帐面净值,即为当年的折旧额。其公式为:
其中:
如:某一项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为16000元,估计净残值为1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分别采用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额如下表(一)、(二)。
从表(一)看出,从第一年开始到第五年计提折旧结束,每年的固定资产应计折旧总额是一个不变的常数,且分数(折旧率)中的分母也不变(常数),而分子逐年等差递减,其折旧率的数列式为:5/15、4/15、3/15、2/15、1/15,因此,各年的折旧额依次排列:5000、4000、3000、2000、1000,它是一个等差值为1000的等差级数。
从表(二)可以分析,将前三年(后两年按制度规定应平均摊销)采用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出的折旧额依次排列为:6400、3840、2304,由于每年固定资产折旧率不变,期初帐面净值逐年成等比递减(即逐年按双倍直线折旧率等比递减)。因此,各年折旧额呈递减的等比级数。即:
由此,在采用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可分别按其等差级数和等比级数的原理来计算折旧额。
仍以上例为例,计算结果如下:
1.年数总和法
第一年折旧额为:15000×5/15=5000
第二年折旧额为:5000-1000=4000
第三年折旧额为:4000-1000=3000
第四年折旧额为:3000-1000=2000
第五年折旧额为:2000-1000=1000
2.双倍余额递减法
第一年折旧额为:16000×40%=6400
第二年折旧额为:9600×40%=3840
第三年折旧额为:3840/1.6667=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