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7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但是,从近年来所反映的情况看,有一些企业对存货的清查盘点工作不够重视,其表现:一是没有坚持做到定期盘点;二是存货清查盘点工作不严肃认真,草率从事,放任自流,有始无终;三是对盘盈、盘亏、盘损等盘点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没有认真及时进行研究处理,长期挂帐。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资金周转,而且使企业的经营损益不实,出现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现象。建议企业的领导和其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和抓好企业的存货盘点工作。坚持做到定期盘点,使存货盘点工作形成正常化、制度化。在盘点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做好各项盘点准备工作,并且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对盘点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集中研究处理落实,做到不遗留、不挂帐,使清查盘点工作善始善终。
(何通彦)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