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赊销业务中交易与结算时间的不同期,势必导致坏帐风险,因这种风险转化成现实而给企业招致的损失,在会计实务中称为坏帐损失;若采用总括收益的观念总括收益是补偿财务资本后的所得。按照这种观念,企业的收入与费用和利得与损失要素可以不作严格区分,期末合并满计损益。,通常又称作坏帐费用。后者指明了核销坏帐的要素投向是费用。会计上对于如何将坏帐核销到费用中去,则有直接销帐法和备抵法的区分。根据配比和谨慎(稳健)的原则,为了更为准确地反映企业应收帐款预期的可变现净额,从而更为准确地估价企业的资产规模,会计界一致倾向于采用备抵法。备抵法要求按期把估计的坏帐损失以“坏帐准备”帐户为媒介转作管理费用,以便实际发生坏帐时予以转销。这样,“坏帐准备”帐户实际上就成为备抵坏帐业务会计处理的核心。
我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业务还刚刚起步,大部分财会人员对“坏帐准备”这个帐户还比较陌生。本文试图在分析的基础上,探讨该帐户的性质和特性,以此就教于广大同行。
性质:资产类帐户的备抵调整帐户
深入考察坏帐准备金的经济内涵,我们不难发现,从严格意义上讲,它是一项基金——定期提取,专户核算,平时支用,期末清算的...
赊销业务中交易与结算时间的不同期,势必导致坏帐风险,因这种风险转化成现实而给企业招致的损失,在会计实务中称为坏帐损失;若采用总括收益的观念总括收益是补偿财务资本后的所得。按照这种观念,企业的收入与费用和利得与损失要素可以不作严格区分,期末合并满计损益。,通常又称作坏帐费用。后者指明了核销坏帐的要素投向是费用。会计上对于如何将坏帐核销到费用中去,则有直接销帐法和备抵法的区分。根据配比和谨慎(稳健)的原则,为了更为准确地反映企业应收帐款预期的可变现净额,从而更为准确地估价企业的资产规模,会计界一致倾向于采用备抵法。备抵法要求按期把估计的坏帐损失以“坏帐准备”帐户为媒介转作管理费用,以便实际发生坏帐时予以转销。这样,“坏帐准备”帐户实际上就成为备抵坏帐业务会计处理的核心。
我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业务还刚刚起步,大部分财会人员对“坏帐准备”这个帐户还比较陌生。本文试图在分析的基础上,探讨该帐户的性质和特性,以此就教于广大同行。
性质:资产类帐户的备抵调整帐户
深入考察坏帐准备金的经济内涵,我们不难发现,从严格意义上讲,它是一项基金——定期提取,专户核算,平时支用,期末清算的特点决定了它的这一性质。进一步分析,从费用中计提时,准备金增加;核销坏帐时,准备金减少;期末清算时,对准备金余额进行调整;……这种过程不断往复,便形成了一个以管理费用为来源渠道、以核销坏帐为运用投向的坏帐准备基金的循环运动模式。这种模式运作有序(遵循备抵会计的程序和方法),投入信息(计提基础、计提标准和核销数额等)外生,并且具有自我协调功能(通过期末清算调整,保持相对一贯的余额水平)。但是,我们却不能以这种完善的基金运作模式为根据来认定“坏帐准备”帐户的会计属性,在这里,“坏帐准备”的经济内涵和会计属性是背离的。
这种背离的会计学根源是会计上特有的帐户属性认定规则。按照帐户性质的划分规划,调整帐户从属于被调整帐户,其帐户性质与被调整帐户的性质一致。从会计意义上讲,备抵法下坏帐费用与有关的赊销收入相互配比地反映在同一个会计期间,而坏帐准备则是应收帐款的对销(即备抵调整)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从应收帐款的余额中扣减出去,以便揭示应收帐款预期的可变现净额。具体列示为:

这样,“坏帐准备”帐户从属于“应收帐款”帐户,其性质也由后者决定。“应收帐款”显然属于资产类,因而“坏帐准备”也随之归属于资产类帐户。为确切起见,可将“坏帐准备”帐户的会计属性表述为“资产类帐户的备抵调整帐户”。
但是,由于这种调整是备抵的,而不是附加的,因而坏帐准备与应收帐款的消长方向是背离的,而不是一致的,这也是造成误解和歧义的原因之一。“应收帐款”作为纯粹意义上的资产类帐户,其记帐规则为借增贷减,余额一般保留在借方;而“坏帐准备”作为资产类帐户的对销帐户,其记帐规则为贷增借减,余额一般保留在贷方。对这一差别的正确理解必须结合坏帐准备的经济内涵和会汁属性。
特征一:业务对应关系单一化
在第一环节中,计提准备金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坏帐准备”;期末清算时,应核对应提金额和帐面实有余额,若前者大于后者则应补提,补提的分录与计提分录相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应转回(转出),转回的分录与汁提分录方向相反,为借记“坏帐准备”,贷记“管理费用”。在第二环节中,发生坏帐,核销时借记“坏帐准备”,贷记“应收帐款”;而出现坏帐回收(即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帐又重新收回)时,借记“应收帐款”,贷记“坏帐准备”,将过去用于核销这笔坏帐的准备金转回(转入)。(具体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
这种帐户对应关系上的单一化,一方面说明“坏帐准备”帐户是一个专用程度很高的特殊帐户,另一方面又从侧面表明了它在备抵坏帐核算中举足轻重的核心地位。

特征二:期末余额相对一贯制
上述特征主要针对“坏帐准备”帐户的发生额而言,下面从帐户余额的角度来考察它的另一特性。
采用备抵法而提取的坏帐准备,其计提基础(基数)有三种选择,即销货(指赊销)额、应收帐款余额和应收帐款余额按帐龄差别比率加权之和,新制度规定选用应收帐款的期末余额。但不论采用哪一种计提基础,“坏帐准备”帐户的年末余额总要求保持在所选定基数与一定比率乘积的水平之上。这种比率指的是坏帐准备金的提取比率,新制度要求在3~5‰的范围(部分行业另有不同规定)内由企业选定。这样,“应收帐款”的期末贷方余额应该保持在当期末应收帐款余额(或其他基础)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比率)水平,帐面实有余额多余或不足的部分要分别情况予以调整。这种特性可以表述为“期末余额的相对一惯制”。这种。惯性是由备抵法特殊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决定的

这种一惯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它意味着保持一惯的是坏帐准备余额与计提基础余额在数量上的依存关系,而不是“坏帐准备”帐户余额的绝对数量。事实上,余额的绝对数量很少能保持一惯,这是因为各个会计期末计提基数的余额是不一致的,同时,企业也有根据需要调整计提比率的可能性。
保持相对一惯制是坏帐准备作为一项特殊基金的经济属性的必然体现,它代表着。种以存量水平相对一致为约束条件来控制流量水平的基金管理模式。这种一惯性既有利于企业科学地运用配比原则,合理摊配坏帐风险,保障谨慎经营;又有利于企业控制坏帐费用水平,稽核坏帐业务帐目;还可以使企业各期的坏帐准备保持相对稳定的水平,便于开展纵向的财务对比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