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会制度规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再分配计入产品成本,而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企业当期损益。这项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将企业的“潜亏”转为“明亏”,对于具有不同产品结构的一些集团公司来说,期间费用的高低直接影响各分厂(部门)的经济效益。因此,如何合理分配期间费用已成为各分厂厂长(经理)十分关注的问题。
1.工资总额分配法:它是在会计期间终了时,根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按照工资总额的分配标准确定分配率,按各分厂(部门)的工资数分配期间费用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2.预计分配法:它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件下,根据企业上期实际的期间费用,按全公司的期间费用预算数和预计产值,每季(或年初)先计算一个预计分配率,然后按此分配率分配期间费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新财会制度规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再分配计入产品成本,而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企业当期损益。这项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将企业的“潜亏”转为“明亏”,对于具有不同产品结构的一些集团公司来说,期间费用的高低直接影响各分厂(部门)的经济效益。因此,如何合理分配期间费用已成为各分厂厂长(经理)十分关注的问题。
为了合理地分配期间费用,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工资总额分配法:它是在会计期间终了时,根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按照工资总额的分配标准确定分配率,按各分厂(部门)的工资数分配期间费用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分厂(部门)应负担的期间费用=各分厂(部门)工资总额×分配率
2.预计分配法:它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件下,根据企业上期实际的期间费用,按全公司的期间费用预算数和预计产值,每季(或年初)先计算一个预计分配率,然后按此分配率分配期间费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各分厂(部门)每月应负担的期间费用=实际产值×分配率
采用预计分配率法分配期间费用,各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期间费用,是按照事先确定的预计分配率分配的。实际发生数与已分配数的差额,平时可不予调整,在季度(或年度)终了时,按分配数的比例进行一次调整,少分配数用蓝字补足,多分配数用红字冲回,帐户无余额。
3.将发生的管理费用的70%按工资总额分配,30%按总产值分配,财务费用按资金占用比例分配。其计算公式为:
各分厂(部门)应负担的管理费用=各分厂(部门)工资总额×分配率①十各分厂(部门)产值×分配率②
各分厂(部门)应负担的财务费用=各分厂(部门)的资金占用额×财务费用分配率
以上三种分配方法,我们认为第三种方法最为合适,因为下设多家分厂(部门)的总公司,其所属各分厂(部门)的成立时间不同,生产规模也有很大区别,有的分厂成立早,机械设备陈旧,劳动生产率低,用工人数多,工资基数较大;有的分厂成立晚,机械设备先进,机械化程度高,劳动生产率高,用工人数少,工资基数较小。如果单按工资总额比例分配期间费用,对第一类型的分厂来说,因其用工人数多,工资总额高,分配的期间费用必然多;对后一种类型的分厂来说,因用工人数少,工资总额低,所分配的期间费用则相应少。另外,第一种类型的分厂所提取的折旧等资金往往大部分放在后一种类型分厂的新产品投资上,所以,单采用按工资总额比例分配方法分配期间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财务费用中占较大比重的是利息支出,为使各分厂(部门)合理地负担财务费用,从而促使各单位减少各项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对财务费用可按各分厂(部门)的资金占用的比例进行分配。第三种方法既考虑各分厂(部门)用工人数,又考虑各单位生产发展状况和现代化程度的高低,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各分厂(部门)的营业利润,有助于发挥各分厂的积极性,挖掘内部潜力,完成总公司下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