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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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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会计人员在填写会计帐薄和记帐凭证的摘要时,涉及领导同志的报销事项常写成“某经理报××”或“某处长报××”。
我认为这是不妥当的。一是不利于他人利用会计资料;二是给审计等经济监督带来不便;三是不符合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建议企业财会人员在填写会计帐证的摘要时,对领导同志还是写其姓名为好。
(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 吴志军)
更正
本刊第9期49页左栏第5行“支付的罚款……捐赠等”一句改为“支付的各项罚款、滞纳金,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赞助、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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