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恢复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经历了13年的时间。事业在逐步发展,现在已经有了1万多人的注册会计师队伍,25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一过程中,大家都作了许多工作,为发展经济,改进管理,支持改革与开放,尽到了自己的努力。由于我国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恢复与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在1986年之后的发展时期,产生了两种不健康的倾向。一是安排离退休人员。目前,注册会计师队伍中90%左右是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造成或加重了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老化现象。二是创收。特别是某些事业单位,也是某些政府机关组织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多多少少带有创收的目的。
现在,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重要标志是国家将赋予注册会计师更加重要的职责,把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能视为政府能否转变职能的关键一环。因此,大家都应该有这种责任感,要有更强的事业感,同时对于改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现状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
在这方面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逐步采取了一些力所能及的措施:
第一,草拟了注册会计师法。经国务院审议后已提交人大常委会,经过初次审议,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争取尽早再次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草...
我国恢复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经历了13年的时间。事业在逐步发展,现在已经有了1万多人的注册会计师队伍,25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一过程中,大家都作了许多工作,为发展经济,改进管理,支持改革与开放,尽到了自己的努力。由于我国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恢复与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在1986年之后的发展时期,产生了两种不健康的倾向。一是安排离退休人员。目前,注册会计师队伍中90%左右是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造成或加重了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老化现象。二是创收。特别是某些事业单位,也是某些政府机关组织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多多少少带有创收的目的。
现在,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重要标志是国家将赋予注册会计师更加重要的职责,把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能视为政府能否转变职能的关键一环。因此,大家都应该有这种责任感,要有更强的事业感,同时对于改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现状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
在这方面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逐步采取了一些力所能及的措施:
第一,草拟了注册会计师法。经国务院审议后已提交人大常委会,经过初次审议,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争取尽早再次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草案的内容,基本上体现了今后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方向和政策。它同《注册会计师条例》比较,在六个方面有重要变化:(1)对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实行统一考试制度,取消考核办法。(2)允许组织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3)对工作规则和执业行为的要求具体化。(4)明确协会组织的自律管理性质和职能。(5)规定了较详细的违法处罚条款。(6)提出了外国会计师和事务所在中国执业的管理要求以及常驻我国的外国会计师如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问题。
第二,会同中国证监会颁布了执行上市业务资格的规定,其中体现了事务所要有适度规模,专业人员年轻化,专职化,执业规则规范化的要求。
第三,在第一次全国统一考试考核中,对于新参加考核人员规定了年龄界限,兼职限制,并对于年度检验工作,规定了年龄界限。
第四,加强了今年的考试工作,明确今年的考试考核工作重点是搞好考试,并放开报考条件,取消了工作经历、工作单位等限制,方便有志于这一事业的年轻专业人员报考。
第五,由财政部发布了整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通知全文已刊登在本刊今年第九期)。通知的整体精神,是力求克服当前存在的某些重大问题,缓解某些固有的和人为造成的缺陷。
从最近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同志都感觉到了我们队伍和事业存在的缺陷,并在努力使某些不适应、不健康的状况和现象尽快加以改变,而且认识到了自身将要担负的重要使命和职责,力求有所进步,努力在变中取得发展和提高。但是,并不是所有同志都具有这样的认识,有的人仍旧满足现状,不愿按照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整顿与改进,这是不对的。在整顿中,还有一个年轻化的问题。强调年轻化,并不意味着否认老同志的功绩。我们过去在多种场合和多次会议文件中,对年老的专业人员的开创作用,业务功绩,做了充分的肯定。
但着眼于未来的发展,还必须正确处理队伍的年轻化问题。综观世界各国的情况,注册会计师是年轻人的行业,一般在30岁之前通过考试,55岁左右退休,他们的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和提高,都是在大力培养年轻的专业人材中实现的,我们也必须这样做,否则会停留于现状,甚至出现萎缩。科学技术在发展,管理实务在进步,不培养年轻人才,不实行正常的交接班制度,注册会计师事业就没有希望。至于已有的年老的专业人员,并不是要排斥出注册会计师队伍,可以继续起传帮带的作用,可以担任名誉职务,提供顾问意见,支持年轻人的工作,这也是一项光荣任务。
在这里,再讲一点目前在执行业务中需要注意并应该适当宣传的问题,就是在接受委托和办理业务特别是审计业务中,必须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一项业务可不可以承担,首先要考虑风险大小,一般风险在执业和报告中应设法避免,并在约定书的有关条款中予以说明;有重大风险的业务应避免接受。承办业务不能来者不拒。同时要考虑自己的能力,不胜任的不要接受,不能只顾收费而勉强为之。这是在审计工作中应十分注意的两件事。另外有一个重要问题,即审计结论有其局限性,审计报告正确与否有其相对性,因为审计不是对原有会计过程的重复,有些十分隐蔽的问题短时间内是很难发现的,特别是在我国法制尚不健全,社会不正之风还普遍存在的环境下,更是如此。还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只负审计责任,而财务报表的正确编制,企业资产的妥善保护,是企业管理部门的责任,这在国际审计准则中,是已经清楚说明了的。要同委托单位的负责人在审计定约前明确两者的责任,纠正那种出了问题一切归罪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注册会计师对于自己担任的审计工作,也不要拍胸脯,打包票,而是应当诚实、谨慎。注册会计师对于审计结论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因熟人、权威机关,或怕失去客户等而丧失原则;应有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