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8 作者:杜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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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教企业政策性强、行业众多、类型复杂,既有电影、新闻出版,又有工业、商业、物资供销、外贸、旅游服务等行业。按照新的行业划分,文教企业除执行《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外,还需要按照行业的划分分别执行工业、商品流通、旅游服务等行业的财会制度。
如何贯彻好“两则”、“两制”,做好新旧财会制度的衔接转换,是我们文教企业财会工作者目前面临的和需要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关于文教企业在新旧财会制度衔接转换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奖金赤字问题
企业专用基金发生赤字怎么办,财政部(1993)财工字第199号文已作了明确规定,但企业的奖励基金发生赤字如何处理?各行业的新旧制度衔接转换文件均未明确。各地区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查明原因予以处理,财政部不作统一规定。
(二)关于奖金分步进成本问题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关于“逐步将企业职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纳入成本管理”的规定,企业职工奖金逐步计入成本、费用。对实行“税利分流”企业的职工奖金全部计入成本、费用;对利改税等其他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隶属关系,由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分3年逐步计入...
文教企业政策性强、行业众多、类型复杂,既有电影、新闻出版,又有工业、商业、物资供销、外贸、旅游服务等行业。按照新的行业划分,文教企业除执行《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外,还需要按照行业的划分分别执行工业、商品流通、旅游服务等行业的财会制度。
如何贯彻好“两则”、“两制”,做好新旧财会制度的衔接转换,是我们文教企业财会工作者目前面临的和需要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关于文教企业在新旧财会制度衔接转换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奖金赤字问题
企业专用基金发生赤字怎么办,财政部(1993)财工字第199号文已作了明确规定,但企业的奖励基金发生赤字如何处理?各行业的新旧制度衔接转换文件均未明确。各地区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查明原因予以处理,财政部不作统一规定。
(二)关于奖金分步进成本问题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关于“逐步将企业职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纳入成本管理”的规定,企业职工奖金逐步计入成本、费用。对实行“税利分流”企业的职工奖金全部计入成本、费用;对利改税等其他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隶属关系,由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分3年逐步计入成本、费用。至于是将企业分成三批在3年内将其职工奖金计入成本,还是采取每年将企业职工奖金总额的三分之一计入成本,或采取其他形式将企业职工奖金分3年计入成本,财政部不作统一规定,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三)关于图书发行网点建设基金问题
据了解,有相当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图书发行企业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计提图书发行网点建设基金,按照这次财会制度改革的要求,除国务院有专门文件规定可以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计提的“基金”允许保留外,其他各部门、各地区自行出台的“基金”等优惠政策应停止执行。因此,新华书店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计提的图书发行网点建设基金应该予以取消,从1993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四)关于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处理问题
这次财会制度改革,企业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不再冲减国家基金,而是直接在营业外列支。因此,新制度实施后,企业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企业不得借财会制度改革之机,任意报废或以技术落后等原因提前报废固定资产,冲减国家资本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五)关于社外及业余加工费不足问题
现行制度规定,出版企业开支社外及业余加工费,必须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同级财政备案,才能进成本,否则不得列支成本。但对社外及业余加工费的开支标准没有作出统一规定。我们在制定新制度时,也考虑了是否要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开支标准,便于企业实际操作和检查监督,但由于各个出版社的出版物难易程度不同,编辑、翻译(以下简称编译)水平参差不齐,很难制定全国统一开支标准或者是实施办法。因此,只能根据这几年出版企业社外及业余加工费的实际开支情况和开支水平,规定社外及业余加工费的开支标准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奖励)12%的幅度内据实列支。这个开支标准对编译难度大,任务饱和的出版企业来说,可能低一些。反之,则要高一些。关键问题在于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时所确定的编译定额标准。出版企业在制定编译定额标准时不能过多强调本身的困难,而将编译定额标准定得过低,如果这样,社外及业余加工费的开支标准就会“水涨船高”。因此,出版企业在制定编译定额标准时必须科学合理。属于编译水平问题,可以组织培训;属于编译人员少的,可以增人。总之,社外及业余加工费的开支标准不宜再开新口子,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幅度标准内执行。
(六)关于电影发行放映企业执行何种会计制度问题
这个问题,财政部在制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办法时曾明确,电影发行企业执行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制度,单独核算的电影放映企业执行旅游服务行业的会计制度。电影发行放映是一个独立法人,作为一个核算单位的,以业务量多少来划分,即主要经营发行业务的执行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制度,主要经营放映业务的执行旅游服务企业的会计制度。按照规定,企业的财务制度和执行何种会计制度,只能由财政部确定,其它任何部门都无权确定。
(七)关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问题
这个问题工业企业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税后利润按规定提取10%的盈余公积和不高于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其余部分作为未分利润。文教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和工业企业的政策保持一致,待明年体制变化后,再进行研究。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宏观调控,支持文教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一)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支持文化、新闻、出版企业的发展
根据中央关于宣传文化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原则上返还的精神。财政部经过同中央级文教企业主管部门反复协商,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新闻出版企业发展的通知。决定从1993年至1997年由中央财政建立“文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性质是财政资金,由财政部和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管理分配。重点用于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妥善解决文化、出版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问题。文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财政部将在即将制定的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各地区可参照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建立了文化、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原按应纳税所得额15%退库建立的城市专业电影院维修改造专款,按10%退库建立的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取消。
朱镕基副总理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向全国财税部门提出“约法三章”,第一条就是要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希望各地按朱镕基副总理的讲话要求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减免税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纠正过来。党中央为了支持文化、新闻、出版企业协调、全面发展,要求财政部门执行该交的税费要如数上交,然后返还给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而不是对每户企业实行减免税办法。目前已有一些地区制定了对文化、新闻、出版企业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实行减免税的办法,这不利于加强宏观调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协调发展的问题,势必进一步加剧企业间的苦乐不均,导致资金流向的更加不合理。上海等地区经验证明,集中退库,由财政部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由财政和文化、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共同商量的办法比较好。这样可以将集中的资金重点用于文化、新闻、出版企业发展急需的项目上去,真正解决文化、新闻、出版企业发展中的困难,促进文化、新闻、出版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加快文教企业实行“税利分流”改革的步伐
今年中央级文教企业全部实行了“税利分流”试点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重视这项工作,组织力量,加快步伐。对实行“税利分流”的文教企业,统一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企业提取的折旧和税后利润免征“两金”,企业职工奖金进成本一步到位。对目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仍未到期的文教企业,可执行到“八五”期末,已经到期的,原则上不再实行新的一轮承包,而应实行“税利分流”。
三、进一步做好文教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文教企业财务管理
近几年来,文教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财务管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遗留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很多,一些地区的财政和文教企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仍重视不够,财务机构不健全、人员少、新同志多、业务不够熟悉;主管文教企业财务的同志更换频繁,而且有一些工作衔接得不够好。希望各级财政和主管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重视文教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将这项工作摆上日程,加强领导,经常研究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主管文教企业财务的同志,要积极主动地与文教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妥善解决文教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高文教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做好文教企业财务工作
“两则”、“两制”的实行,是我国财政、财务工作的重大改革,这不仅是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改革,也是我们管理体制和方法的改革。要适应这一改革,仍然沿用过去的一套老方法显然是不行的,必须探索新的管理方法,这就需要我们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到主管部门和企业中去调查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同时,文教企业主管部门的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也需要我们去深入调查研究,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电影体制下放后,电影企业如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去提高影片质量,降低成本和费用,使电影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促进电影事业繁荣和发展。
(三)继续狠抓双增双节活动,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
从1992年文教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看,总的形势是好的,实现的销售收入,实现的利润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是财政收入下降,亏损增加,虽然有许多客观原因,管理松懈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因此,各级财政和文教企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财务部门,要继续狠抓“双增双节”活动,挖掘内部潜力,降低成本和耗费,增收节支,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售或发行;增加收入;第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经营管理责任制;第三,努力降低成本和耗费,节约支出;第四,挖掘内部潜力,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多余人员、闲置设施、设备,开展多种经营活动,以副业补主业,促进文教企业全面发展。
(四)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支持和加快发展文教企业的多种经营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要求加快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文教企业属第三产业的范畴,要促进文教企业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前提下,要充分利用多余的人员、闲置的设施、设备和信息、技术等优势,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多种经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以主带副、以副补主”是党和国家政策允许的,也是文教企业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几年,文教企业多种经营有了较大发展,但是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还不够平衡,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这项工作并加强领导;第二,要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为文教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提供比较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使其有个较大发展。第三,对开展多种经营资金周转暂时有困难的文教企业可以利用财政周转金给予支持;第四,在管理上要进行帮助和指导,要把多种经营活动收入纳入企业销售收入,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帮助企业建立必要的管理办法;第五,要帮助企业端正目的、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并且正确处理好主业与副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利益关系,促进文教企业多种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文教企业财务队伍建设,反腐倡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最近,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在全党、全国范围内开展反腐败斗争。并决心在短期内抓出成效。这个决策得到党内外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财政部门是管钱的综合部门,掌握着一定的分配财政资金和拨款等财权。我们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原则,不搞钱权交易;要刚正不阿,不为金钱、物质所利诱,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权力商品化等不正之风的侵蚀;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人和事坚决斗争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作者系财政部文教行政财务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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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