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先,根据企业的法律地位,可以把企业分成“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资产而非法人企业没有自己独立的资产。
法人企业依照出资者的责任性质又可以分成“无限责任制企业”与“有限责任制企业”。无限责任制就是出资者对企业经营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是出资者对企业经营债务只按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制企业按照出资者结合的情况又可以分成“合作社”与“公司”。合作社的特点是出资者均等出资、一人一票、按利润额分配利润等,公司的特点是出资者不一定均等出资、按出资额行使权力和占有利润等。
公司按出资者的广泛程度又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者人数有上限规定,例如不能超过50人,资本没有细小分割,是一种为小型企业设置的企业形态;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资本金被分成细小单位即股份,是大型企业的主要形态。
股份公司按公开性又分为“非公开的股份公司”与“公开的股份公司”。非公开的股份公司股东限定在一个固定的范围内,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股份公司,公开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可能由任何不特定的主体所持有,是股份公司的代表形...
首先,根据企业的法律地位,可以把企业分成“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资产而非法人企业没有自己独立的资产。
法人企业依照出资者的责任性质又可以分成“无限责任制企业”与“有限责任制企业”。无限责任制就是出资者对企业经营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是出资者对企业经营债务只按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制企业按照出资者结合的情况又可以分成“合作社”与“公司”。合作社的特点是出资者均等出资、一人一票、按利润额分配利润等,公司的特点是出资者不一定均等出资、按出资额行使权力和占有利润等。
公司按出资者的广泛程度又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者人数有上限规定,例如不能超过50人,资本没有细小分割,是一种为小型企业设置的企业形态;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资本金被分成细小单位即股份,是大型企业的主要形态。
股份公司按公开性又分为“非公开的股份公司”与“公开的股份公司”。非公开的股份公司股东限定在一个固定的范围内,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股份公司,公开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可能由任何不特定的主体所持有,是股份公司的代表形态。
(筱芜摘自1993年9月7日《经济日报》程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