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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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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吉悦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引进微机已为更多的单位所采用。但在引进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如购置的微机配件,在财务上哪些应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哪些可算二般配件做维修费处理,应有一个统二核算标准。
依据国家对固定资产的统一计价原则:“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都应增加固定资产原值。购置的微机主板、加速卡及一些管理卡(汉卡等)硬盘等能改变微机工作性能,增加扩充微机容量的配件,均应做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处理。可有些单位,将这些“配件”当做了一般维修费用。这不但违背了固定资产计价原则,影响了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同时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因此,笔者建议各单位,在处理以上业务时,应准确划分各种微机配件功能的界限,真实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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