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客观性原则是用来衡量企业会计事项的处理是否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的一条重要原则。它要求企业的一切会计记录、计算、直至编制会计报表都应当以核实的凭证为依据,从而保证会计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会计是传递信息的,它所提供的信息是企业内部管理及有关方面进行决策的依据,如果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信息是虚假或者歪曲的,不仅不能发挥会计应有的作用,还将导致错误决策。因此,必须客观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情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要做到这些,首先,财会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对所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都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对取得的每一项会计记录都要以合法的凭证为依据;其次,要求财会人员对经济业务的记录和处理,要做到不偏不倚,符合客观实际,更不能弄虚作假,篡改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会计资料;第三,要求财会人员进行会计处理时,必须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于不真实或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于记载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凭证应当返回补充或更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客观。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