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除财政机关经办的直接支出外,其余各项事业行政经费支出,均以银行支出数作为核算基础。其根据是银行支出数是财政总预算分配预算资金的结束标志。笔者认为,由于预算管理方式、拨款方式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同,各种行政事业单位,特别实行事业费包干的单位,其预算资金分配结束的标志是不同的。“银行支出数”不能作为列报财政总预算支出的唯一基础,而应区别对待。
一、预算管理方式不同,分配预算资金结束的标志就不相同
财政总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分三种方式,即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前两种存在列报预算支出问题,后一种事业费完全自理,不存在财政总预算拨款的问题。由于预算管理方式的不同,体现预算资金分配结束的标志也不相同。
在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财政总会计拨给的差额补助款,只是单位全年所需经费的一部分(以收抵支基础上确定的定项补助金),根本不存在会有结余的问题,实质上是财政机关直接经办的支出。款项一经拨出,标志着总预算分配预算资金活动的结束。财政总预算应当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总预算支出。
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单位,情况较为复杂。其预算资金分配有的...
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除财政机关经办的直接支出外,其余各项事业行政经费支出,均以银行支出数作为核算基础。其根据是银行支出数是财政总预算分配预算资金的结束标志。笔者认为,由于预算管理方式、拨款方式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同,各种行政事业单位,特别实行事业费包干的单位,其预算资金分配结束的标志是不同的。“银行支出数”不能作为列报财政总预算支出的唯一基础,而应区别对待。
一、预算管理方式不同,分配预算资金结束的标志就不相同
财政总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分三种方式,即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前两种存在列报预算支出问题,后一种事业费完全自理,不存在财政总预算拨款的问题。由于预算管理方式的不同,体现预算资金分配结束的标志也不相同。
在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财政总会计拨给的差额补助款,只是单位全年所需经费的一部分(以收抵支基础上确定的定项补助金),根本不存在会有结余的问题,实质上是财政机关直接经办的支出。款项一经拨出,标志着总预算分配预算资金活动的结束。财政总预算应当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总预算支出。
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单位,情况较为复杂。其预算资金分配有的结束于第一过程(即拨款过程),大部分结束于第二过程(即用款单位支用过程)。
二、拨款方式不同,分配预算资金结束的标志也不相同
事业费预算支出的经济活动过程,受预算拨款方式的制约。就全额预算单位来讲,在划拨资金方式下,预算支出的经济活动过程依次通过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数)、用款单位取款(银行支出数)、实际消耗资金(实际支出数)、总预算列报支出(预算支出数)和考核预算执行结果五个阶段。在这种拨款方式下,财政对实行预算包干的全额预算单位的管理,是经费与任务挂钩,核定包干指标,超支不补,结余归单位。财政总会计按核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从财政存款户拨到用款单位的经费存款户的经济活动,既是财政分配预算资金的开始,又是财政分配预算资金活动的结束。这种方式下的财政拨款,就是包干指标数,无特殊情况既不再追加,也不再收回。因此总会计应按“财政拨款数”直接列报预算支出,不必再通过拨款阶段的“经费拨款”进行核算了。这样做,使预算收入的实现与预算支出的实现口径一致,简化了单位预算会计每日计算“银行支出数”的业务工作量。
在限额拨款方式下,预算支出的经济活动过程依次通过下达用款额度、用款单位支用限额、实际消耗资金、财政拨款、总会计列报支出、考核预算执行结果六个阶段。在这种拨款方式下,财政总会计分配事业行政经费的活动,始于下达用款额度,结束于按主管单位汇总的“银行支出数”。此种方式下财政总会计自然以“银行支出数”作为列报预算支出的基础。
三、管理制度不同,预算支出列报基础就不同
这里所说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政策。比如事业费是否实行包干,是否核定周转金等。如前所述,事业费实行包干的单位,其预算支出的核算基础是“财政拨款数”,而非包干单位则是“银行支出数”。对于未核定周转金的单位,其预算支出的核算基础是“银行支出数”,而如果核定周转金后则应是“财政拨款数”。如此等等,都充分说明,由于管理方式的多样化,预算支出的核算基础也呈现出多样化,不可能只有一个核算基础。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合理确定行政事业经费预算支出的列报基础,必须正确认识下列几个问题:
1.确定总预算支出,应以真实准确反映总预算分配预算资金经济活动的结束为标准,即应以总预算分配预算资金的职能实现为标志。
2.判定总预算分配预算资金职能实现的标准既受预算管理方式和预算拨款方式的制约,还受预算管理制度的制约。
3.财政总会计对差额预算单位分配事业费预算资金的职能实现的标志,是将财政资金从财政存款户划拨到差额单位的银行存款户,其价值表现为“财政拨款数”。总预算支出以“财政拨款数”为核算基础,根据拨款凭证回单列报总预算支出。
4.划拨资金方式下,财政对非包干单位分配预算资金的职能实现的标志,是用款单位从经费存款户支取使用预算资金,体现为“银行支出数”。总预算支出应以“银行支出数”作为核算基础,根据主管单位汇总会计报表所列“银行支出数”作总预算支出的报销根据。
5.划拨资金方式下财政总会计对预算包干的全额单位分配预算资金的职能实现的界限,是将财政资金从财政存款户划拨到主管单位会计的经费存款户,其价值表现为“财政拨款数”。总预算支出应以“财政拨款数”作为核算基础,根据拨款凭证回单作为总预算支出的报销根据。
6.限额拨款方式下财政总会计分配预算资金的职能实现的界限,延伸到单位预算开始使用预算资金的阶段。应将“银行支出数”作为总预算支出的核算基础,根据主管单位汇总会计报表列示的“银行支出数”列报总预算支出,冲销限额结算拨款。
7.财政部门经办的直接支出,还应包括对包干的主管单位的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