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自1979年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利用国外资金为国内经济建设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外借款的偿还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由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以国家财政统还为主体,逐步过渡到了部门、地方和企业自还为主体,从而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增强了借款单位的责任感和还贷意识,促进国外借款项目投资效益的提高。
1986年国发83号《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中曾明确要求:财政部负责建立和健全统一的利用国外贷款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根据这个要求,过去财政部为加强国家统借统还外债财务管理,曾先后颁发过有关统借统还外债财务管理的文件。然而这些规定和办法,已远远不适应我国利用外资的发展形势和外债管理的需要。为了加强利用国外借款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国外借款的投资效益。财政部颁发了(91)财国债字第069号文《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国外借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对《暂行规定》的有关方面做如下几点说明。
一、《暂行规定》解决的主要问题
1.理顺了借款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及相应的财务关系。在利用国外借款单位财务管理的...
我国自1979年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利用国外资金为国内经济建设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外借款的偿还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由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以国家财政统还为主体,逐步过渡到了部门、地方和企业自还为主体,从而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增强了借款单位的责任感和还贷意识,促进国外借款项目投资效益的提高。
1986年国发83号《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中曾明确要求:财政部负责建立和健全统一的利用国外贷款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根据这个要求,过去财政部为加强国家统借统还外债财务管理,曾先后颁发过有关统借统还外债财务管理的文件。然而这些规定和办法,已远远不适应我国利用外资的发展形势和外债管理的需要。为了加强利用国外借款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国外借款的投资效益。财政部颁发了(91)财国债字第069号文《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国外借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对《暂行规定》的有关方面做如下几点说明。
一、《暂行规定》解决的主要问题
1.理顺了借款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及相应的财务关系。在利用国外借款单位财务管理的诸多矛盾中,借款单位财务管理体制问题为主要矛盾。《暂行规定》中明确,利用国外借款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财务管理,要按现行分行业、分部门的财务体制归口管理,不能自成体系,否则就无法做到对国外借款借、用、还的统一管理。《暂行规定》还要求借款单位依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中有关国外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并按现行规定程序编审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因而进一步理顺了利用国外借款单位的财务关系。
2.强调了借款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为加强借款单位的经济核算,建立健全借款单位的经济核算制,《暂行规定》明确了利用国外借款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以及使用国外借款的借、用、还过程中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强调了借款单位财务部门在国外借款资金管理方面应尽的职责。
二、尚需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在制定《暂行办法》过程中,有关国外借款的某些财务问题暂未考虑在本办法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借款单位建立还贷准备金问题。为解决借款单位使用国外借款条件与借款项目效益不平衡的问题,许多借款单位提出建立国外借款的还贷准备金。由于我国国营企业财务分配体制不一,目前难于对借款单位建立还贷准备金来源的提取、使用的原则等问题做出统一规定。同时,受我国外债管理体制所限,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外借款条件与项目效益不匹配的矛盾也相当困难。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营企业财务体制的不断完善,外债管理的不断加强,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的。
2.关于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偿还国外借款的资金来源问题。目前我国借入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中,用于发展文教、卫生、科研、环保等公共事业的项目日益增多,这些项目建成后一般无个别经济效益,而却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使用这类国外借款的单位大多为行政事业单位,据初步了解,这些单位偿还国外借款的资金来源大体有以下几种:(1)事业费盈余收入;(2)同级财政经费拨款;(3)部门基本建设投资;(4)其他自有资金。对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国外借款采用哪种偿还方式为宜,如何针对不同财务分配体制的行政事业单位规定归还国外借款的资金来源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做出规定。
3.关于建立借款单位的有关外债财务分析指标体系问题。目前西方会计反映借款项目投资效果的财务指标有:单位外债筹资成本、投资回收率、投资建设安装能力、引进设备利用率。反映借款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及企业负债适度状况的指标有:出口收汇率、负债资金利润率、资产负债比率、长期负债比率等。若从企业财务管理角度出发,就需确定设立科学的统一的反映国外借款资金效益的财务分析考核指标。《暂行规定》的颁发对加强国外借款单位的财务管理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进一步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利用国外借款进行国内经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将会不断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