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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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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审计工作中,我们时常遇到一些单位的会计在更正错帐及错误凭证时,只在重新填制的更正凭证上注明:“更正×年×月×日×号记帐凭证”,原错误凭证上不做记载。这样一是给外部监督查帐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将已经更正的错帐,当作问题追查浪费时间,二是会造成重复“更正”的现象。所以,更正错帐,要在原凭证上注明“已于×年×月×日×号凭证更正”字样。
(哈尔滨市呼兰县审计局 翟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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