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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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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往往忽略结算条款。这对一些经营管理不善或不守信用的企业拖欠资金,甚至无理拒付行为,缺乏法律约束。为此,建议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除必须具备主要条款外,还要注意加入有关结算条款。
(1)在经济合同中必须写明所使用的结算方式、当事人各方确切的开户金融机构名称、帐号和户名以及违约的责任等。
(2)对以前签订的经济合同中缺少结算条款,或根据交易特点、对方信用情况,原规定使用的结算方式不适用的,企业要与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加入或修订补充结算条款的书面协议。
(范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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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