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对减免税金的管理,切实发挥减免税的作用,承德市税务局推行了“减免税简易核算管理办法”,现介绍如下。
1.设置帐簿和科目
资金来源类科目:减免税资金,应付款,管理收入,管理结余。资金占用类科目:减免税资金存款,借出资金、应收款和管理支出。以上科目的核算内容和结构特点是:
(1)减免税资金存款。借方登记各种减免税集中提取和其他资金的收存数;贷方登记支出数:余额表示期末存款的实有数。
(2)借出资金。主要核算企业有偿使用减免税资金情况。与应收款同属于结算帐户,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余额通常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减免税资金。
(3)减免税资金。属于基金帐户,主要核算税务部门对企业减免的税款按一定比例所提取的全部资金数额情况。贷方登记国家减免税资金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减免税资金的减少数(如上交、下拨以及借出资金无法偿还,经税务部门核准报损,则冲减此科目。
(4)管理收入。核算除减免税提取收入以外的管理收入。如借款利息,违约滞纳金等。在年终结算时,与管理支出相配合进行核算,余额登记管理结余帐户。
以上科目在总帐中进行核算,与此同时,还要设置...
为了加强对减免税金的管理,切实发挥减免税的作用,承德市税务局推行了“减免税简易核算管理办法”,现介绍如下。
1.设置帐簿和科目
资金来源类科目:减免税资金,应付款,管理收入,管理结余。资金占用类科目:减免税资金存款,借出资金、应收款和管理支出。以上科目的核算内容和结构特点是:
(1)减免税资金存款。借方登记各种减免税集中提取和其他资金的收存数;贷方登记支出数:余额表示期末存款的实有数。
(2)借出资金。主要核算企业有偿使用减免税资金情况。与应收款同属于结算帐户,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余额通常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减免税资金。
(3)减免税资金。属于基金帐户,主要核算税务部门对企业减免的税款按一定比例所提取的全部资金数额情况。贷方登记国家减免税资金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减免税资金的减少数(如上交、下拨以及借出资金无法偿还,经税务部门核准报损,则冲减此科目。
(4)管理收入。核算除减免税提取收入以外的管理收入。如借款利息,违约滞纳金等。在年终结算时,与管理支出相配合进行核算,余额登记管理结余帐户。
以上科目在总帐中进行核算,与此同时,还要设置减免税资金存款,借出资金,减免税资金,应付款,应收款明细帐,以及申请减免税和批复减免税辅助帐。
2.减免税简易核算管理办法在实际中的应用
(1)纳税人申请减免税
申请减免税的单位和个人,要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减免税申请报告”,同时填报“减免税申请表”,根据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登记申请减免税辅助帐。
(2)对纳税人减免税的批复
税务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减免税以后,首先应由辖户专管员深入企业进行核实、审查,如与实际相符,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及核实材料上报征收单位和上级税务机关。在上级未批准减免税之前,征收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将税款征收入库、不准先行减免税。经研究批准后,下达减免税批复。根据减免税核实材料和减免税批复,登记批复减免税辅助帐。
(3)根据已批复减免税,区别不同比例提取但未存入专户时。借(增)记“应收款”,贷(增)记“减免税资金”。
(4)当企业按税务部门规定缴纳提取的税款时,根据划转支票和特种缴款书,借(增)记“减免税资金存款”,贷(减)记“应收款”。
(5)减免税提取资金集中到一定限额后,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进行核实。视其使用方向和可能取得的效果大小,以有偿借款的形式,通过税企双方签定合同的形式,企业可以从减免税资金专户中贷到一定量的资金。借(增)记“借出资金”,贷(减)记“减免税资金存款”。
(6)通过一段时期以后,企业如期归还借款。借(增)记“减免税资金存款”,贷(减)记“借出资金”。收取利息,同时借(增)记“减免税资金存款”,贷(增)记“管理收入”。
3.有关减免税报表
减免税报表,作为减免税款核算过程的最终体现,应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减免的申请、批复、提取积累和借贷使用等情况。包括:减免税申请、批复报表和减免税资金平衡表。该表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税务部门对企业减免税申请及批复情况的统计,减免税资金的提取积累数额,以及企业有偿借用资金数额等情况。
为切实发挥减免税的使用效果,反映和分析减免税及提取资金情况,在报表的同时,还要做填表说明。简要总结本期减免税基本情况,减免税户数,不同经济成分,不同行业减免税金和提取、借贷资金变化情况,列举典型事例说明减免税资金的使用效果,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