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起财经违纪问题,凡是从事这方面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同志都会感到头痛,因为它在人们的心目中似乎已经成了“顽症”。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牵动多少人?花费多少力?然而,财经违纪问题,还是年年检查,年年发生,而且有增无减。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攻克财经违纪这个难题,势在必行。
财经违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结起来,无非是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是个管理的问题;客观上,既有人员素质的问题,又有政策界限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一些企业的调查,财经违纪主要有这样几种表现:一是属于人为的违纪。为了本单位的利益,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以达到某种经济目的。二是制度不严而造成的违纪。财会管理混乱,漏洞较多,以致有机可乘。三是人员素质较差而造成的违纪。例如在会计科目处理方面,由于财会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出现技术上的差错。四是政策不清而造成的违纪。由于有关部门规定的某些政策不够明确,在执行中不太容易掌握,特别是在费用的划分和归类方面往往出现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以上说明,财经违纪,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管理方面的问题。...
提起财经违纪问题,凡是从事这方面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同志都会感到头痛,因为它在人们的心目中似乎已经成了“顽症”。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牵动多少人?花费多少力?然而,财经违纪问题,还是年年检查,年年发生,而且有增无减。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攻克财经违纪这个难题,势在必行。
财经违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结起来,无非是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是个管理的问题;客观上,既有人员素质的问题,又有政策界限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一些企业的调查,财经违纪主要有这样几种表现:一是属于人为的违纪。为了本单位的利益,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以达到某种经济目的。二是制度不严而造成的违纪。财会管理混乱,漏洞较多,以致有机可乘。三是人员素质较差而造成的违纪。例如在会计科目处理方面,由于财会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出现技术上的差错。四是政策不清而造成的违纪。由于有关部门规定的某些政策不够明确,在执行中不太容易掌握,特别是在费用的划分和归类方面往往出现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以上说明,财经违纪,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这里既有财政管理的问题,又有财务和会计管理的问题;既有宏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问题,又有微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问题。财政的一收一支,都是通过财务与会计的管理和核算来体现的。因此,要从根本上制止财经违纪,一方面要从宏观方面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还要从微观方面堵塞漏洞。就企业(或单位)来讲,重点是加强财会管理。单位领导、财会人员,他们是制止财经违纪的关键所在。怎样从根本上制止和杜绝财经违纪呢?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从财会工作着眼。我们知道,财政的分配与再分配,是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的;财政的一收一支,也是通过会计核算来进行的。就财经违纪来说,不论数额大小,都是通过会计而反映到财政的。例如,某一个企业,在成本核算过程中,故意把不应该列支的费用列支了,不应该摊入的费用摊入了,结果,成本提高了,利润减少了。这个例子说明,从直接关系来讲,问题发生在企业(或单位)的会计方面;从间接关系来讲,却反映到财政方面。这既是个微观会计管理的问题,又是个宏观财政管理的问题。但是,主要还是企业(或单位)会计管理的问题。因此,我们制止财经违纪,必须从企业(或单位)会计管理方面寻找突破口。
二、从治本措施入手。总结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财经违纪所以得不到根本治理,尽管原因很多,但不从治本上解决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么,治本的“本”是什么呢?事实告诉我们,要抓好财政工作,不抓会计工作不行;要抓好会计工作.不抓会计基础工作不行。我认为,从加强管理的角度来说,抓好会计基础工作,是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制止财经违纪的重要措施。事实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岗位制,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办理会计交接,建立会计档案等七个方面。多年来,由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给财经违纪造成了可乘之机。1984年4月,黑龙江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围绕会计基础工作的七个方面,结合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考试、考核、检查、整顿、验收工作,历时近三年。全省参加考试的有16.1万余人,占会计人员总数的95%;参加考核的有5.3万余个单位,占独立核算单位总数的97.57%。通过考试、考核,不仅揭露了财经违纪问题(全省查出6200多万元),而且还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从根本上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许多财会人员形象地说:“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了,就象治病治到病根上一样,抓住了‘本’的问题”。
三、从责任对象上分清。就一个单位来讲,违纪一般是两种人造成的,一个是厂长(或单位领导),另一个是会计(包括财会负责人)。而往往是领导授意,下面(财会人员)执行。就是说,领导定框子,财会人员做技术处理,这种违纪情况较多。另一种违纪情况,即财会人员出谋划策,领导接受采纳,这是少数。从以上两种情况看,造成财经违纪的主导方面是单位领导,那么,制止违纪的关键当然也是领导。但是,由于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随着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已经成为商品经济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而且有了相当的自主权,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一个如何搞好宏观和微观管理的问题。就微观管理来说,企业要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从宏观管理来讲,国家对企业要有制约措施。从当前看,宏观管理失控的问题较为严重,因此,加强宏观管理尤为重要。近几年,国家虽然相继颁布了一些法规条例,进一步加强了法制建设和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宏观管理还没有一个卓有成效的办法。就财经违纪来说,不论是对企业领导或财会人员,在宏观管理方面,都没有治本的措施。因此,就宏观和微观管理的两个方面来说,怎样从宏观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更为重要。
四、从管理方面突破。方法问题很重要,方法对了,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前面谈到的三个问题,都是为第四个问题,即管理方法问题,提供制止财经违纪的前提和依据。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从宏观方面提出有效的办法,从微观方面堵塞管理漏洞。从会计管理来说,宏观管理仅靠法制,靠制度,靠政策,虽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效果并不显著。实践告诉我们,要搞好会计工作的宏观管理,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内在的约束力”的问题。没有这一点,宏观管理就是一句空话。所谓内在的约束力,一个是对负责工作的人要有约束力,再一个是对工作本身要有约束力;这两个约束力,都要拴在一个轴上,就是切身利益。事实说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压力变动力,动力变活力,达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目的。在这方面,我们经过实践摸索出一条路子。基本经验有三条:一是从治本上入手,堵塞管理漏洞;二是明确责任对象,一个是厂长(或单位领导),一个是会计;三是套上笼头,用一个约束力,来体现压力、动力、活力,并达到制约的目的。实践证明,切实可行。我们用近三年的时间抓会计基础工作,先后迈了五大步,牵动了全省17万财会人员,5万多个核算单位,工作不仅有广度,而且有深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靠的不是行政命令,而是会计宏观管理的内在约束力这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在《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考试、考核、检查、整顿、验收过程中,我们确定了两条制约措施:一是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会计证书,评聘会计专业职务;二是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颁发会计证书,不评聘会计专业职务。这两条措施不仅与财会人员的工作息息相关,而且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极为:密切。所以,在这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对财会人员始终都有一个内在的约束力,而这个约束力又制约着企业厂长(或单位领导),因为假如有的领导不重视或不支持这项工作,财会人员就不能颁发给合格证书,就不能评聘专业职务,领导就得承担责任,客观上给领导带来压力,势必领导得抓,而且还得抓好。这样,就能真正使压力变动力,动力又变为活力,从而促进和推动财会管理工作,特别是会计基础工作。治理财经违纪必须从财会人员和单位领导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从宏观管理上拿出一个具有内在约束力的办法,不仅制约财会人员违纪(同时还要保护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而且制约企业厂长(或单位领导)违纪,另一方面还必须从微观管理上堵塞漏洞,切实抓好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尽管这样财经违纪仍难以从根本上杜绝,但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