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颁发了新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建立了一种新型的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机制,是对差旅费报销制度的一项改革,它将逐步消除原来的部分开支实报实销的弊端。新规定执行几个月以来,引起了广大财会人员和出差人员的关注和反响,有的认为实行总额包干办法,把出差费用同出差人员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对调动出差人员节约开支的积极性有积极意义;有的认为规定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费用,要增加一些开支;还有的认为,还是实行原来的凭据实报实销好;众说不一。现就这个问题,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关于住宿费。过去,按照不同职务分别规定的住房等级标准,没有金额限制,实行实报实销,这一办法存在一些弊病:
一是助长了收费标准的不断提高。近几年,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片面追求宾馆、饭店和招待所的“高档化”,兴建、改建了许多豪华客房,增添了不...
财政部颁发了新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建立了一种新型的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机制,是对差旅费报销制度的一项改革,它将逐步消除原来的部分开支实报实销的弊端。新规定执行几个月以来,引起了广大财会人员和出差人员的关注和反响,有的认为实行总额包干办法,把出差费用同出差人员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对调动出差人员节约开支的积极性有积极意义;有的认为规定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费用,要增加一些开支;还有的认为,还是实行原来的凭据实报实销好;众说不一。现就这个问题,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关于住宿费。过去,按照不同职务分别规定的住房等级标准,没有金额限制,实行实报实销,这一办法存在一些弊病:
一是助长了收费标准的不断提高。近几年,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片面追求宾馆、饭店和招待所的“高档化”,兴建、改建了许多豪华客房,增添了不少新设备,如空调器、地毯等,致使费用增多,收费标准不断提高,既增大了国家开支,又助长了一些干部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
二是“吃床铺”之风盛行。所谓“吃床铺”,是指某些招待所或旅馆提高住宿费,把多收的钱用于改善伙食或将伙食费加在住宿费中,出具发票,让旅客白吃饭,沾公家的便宜,以此来招徕顾客。例如,《财务与会计》今年第2期刊登的贵阳市一名退休会计所提“把伙食费开进住宿费报销的歪风该治一治了”的建议,就是比较明显的例子。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全国不少地方也有。
三是一些订货会议的主办单位任意向参加者抬高收费标准。例如,有的订货会收的住宿费每人每天高达39元,而招待所实际只收18元,多余部分作为会议其他开支。
为了抑制住宿费不断提高的势头,节省开支,堵塞漏洞,纠正不正之风,近年来部分地区和中央国家机关试行了出差住宿费限额包干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财政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性的出差住宿费限额包干的原则性规定,既调动了出差人员节约开支的积极性,又简化了手续,抑制了住宿费标准不断增长的势头。从微观上看,虽然增加一些开支,但宏观上起了抑制住宿费不断增长的作用。同时,出差人员有了调剂的余地,既可以节省开支,又可以弥补一些增加的开支,便于出差人员灵活掌握。此外,由于目前飞机票价较高(旺季更高),按照自然天数包干住宿费,还可间接地促使一些出差人员尽量少坐或不坐飞机。如果规定仍按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凭据在限额标准内报销,那就没有多少可以调剂的余地了。
由于这次规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开支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制定,所以各地对出差费用的包干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尚未实行包干。因此,中央机关驻京外的单位及地方单位的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如何报销,应按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市内交通费。过去,对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也是实行凭据实报实销的办法,同样存在着不少弊端:
一是助长了“公费旅游”。不少报刊的记者作过这方面的报道。据西安市交通管理总站一位从南到北考察归来的干部说:“把旅游车票变成客运车票报销的事,不仅西安有,全国不少地方都有。尽管一些地方采取了加强票证管理和检查的措施加以制止,但收效不大。”
二是不少商贩利用废旧车票或成沓的新车票兜售商品。这种现象在一些大中城市到处可见。使公款变成了各种各样的私人消费品。这种做法既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又腐蚀了人们的心灵。
三是报销手续繁琐。过去出差人员报销市内交通车票时,既费时又费力,有时还要与财会人员发生争吵。也有些财会人员责任心不强,怕得罪人,见车票就给报销的情况也大量存在。
为了从制度上堵塞各种漏洞,简化手续,新规定对市内交通费实行了包干的办法,即每人每天按1元钱包干,改变了过去实报实销的办法。当然,任何一种制度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由于各行各业具体情况不同,业务性质不同,出差任务不同,在市内的活动量不同,市内交通费开支必然有多有少。如确因工作需要,市内交通费开支较多,可用包干的其他费用来调剂解决。
三、关于伙食补助费。过去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是按照三个出差类区分别规定不同的补助标准。新规定作了较大的变动,全国除到深圳、珠海市出差规定每人每天补助7元外,其余地区均按一个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天补助4元。从当前全国各地的物价、生活水平和发展趋势看,这样规定大体是适当的。只是在途期间的伙食费用可能要多开支一些,所以从制度上作了一些弥补,即凡是已经实行总额包干,并规定按照日历天数计发“三项费用”的单位,出差人员在途期间按照包干金额发给住宿费。这样,既能简化报销手续,又能弥补在途伙食费用多开支的部分。
此外,关于改变出差类区划分问题。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物价、生活水平也不一样。各地的副食品价格放开后,情况还在发生变化,如按照不同地区情况和差异制定不同的具体补助标准,势必增加类区划分,使标准复杂化,而且,制度本身的制定难度也很大。因此,这次改变了出差类区的划分,规定除深圳、珠海市单作规定外,其余地区均按一个标准执行。以后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再作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