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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杨逸芝 镇江市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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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矿企业的职工福利基金有两个来源:一个是按照职工的月工资总额提取11%(制度规定可以进入成本)。专供职工伤病医药费和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使用。另一个是在税(指所得税及调节税)后留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专供企业举办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如托儿所、幼儿园、购建职工宿舍等。在这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发现不少工矿企业将该项基金购买实物发给职工,其中有吃的,有穿的,还有用的,花式品种繁多,不胜枚举。有一个厂仅一千多名职工,1988年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集体福利基金》只有12万多元,而全年发放的各种实物从基金中列支的达15万多元。他们这样做,使《职工集体福利基金》变成了第二奖励基金——实物奖金。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立即刹住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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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