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五莲县在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知》下达后,县委、县政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分析了全县近几年社会集团消费增长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控制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控购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1988年1—9月,全县社会集团购买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0.5万元,下降31%。他们在具体工作上,主要抓了三点。
(一)摸清集团购买力增长过快的症结所在
县委、县政府认为,只有摸清社会集团购买力增长过快的症结,对症下药,控购工作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自1988年年初开始,县里从有关部门抽调20多名干部,分组包单位,对上年全县社会集团消费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从中发现,上年全县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比市下达的计划增长了45%。造成社会集团消费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五:一是奖金实物化。有些单位为了多发奖金,少纳税,把部分奖金变作实物,增设名目繁多的奖励项目。奖品由原来的钢笔、本子、毛巾之类,逐步升级到毛巾被、毛毯、自行车,甚至高级家用电器等高档商品,有的单位还采取集体置办年货的办法,把部分奖金变作实物发给职工。二是劳保用品高档化。由过去的线手套、棉布制服的“实用型”逐步发展到高级手...
山东省五莲县在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知》下达后,县委、县政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分析了全县近几年社会集团消费增长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控制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控购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1988年1—9月,全县社会集团购买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0.5万元,下降31%。他们在具体工作上,主要抓了三点。
(一)摸清集团购买力增长过快的症结所在
县委、县政府认为,只有摸清社会集团购买力增长过快的症结,对症下药,控购工作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自1988年年初开始,县里从有关部门抽调20多名干部,分组包单位,对上年全县社会集团消费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从中发现,上年全县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比市下达的计划增长了45%。造成社会集团消费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五:一是奖金实物化。有些单位为了多发奖金,少纳税,把部分奖金变作实物,增设名目繁多的奖励项目。奖品由原来的钢笔、本子、毛巾之类,逐步升级到毛巾被、毛毯、自行车,甚至高级家用电器等高档商品,有的单位还采取集体置办年货的办法,把部分奖金变作实物发给职工。二是劳保用品高档化。由过去的线手套、棉布制服的“实用型”逐步发展到高级手套、毛呢制服、羽绒衣之类的“时髦型”。三是基建费用附加化。有的单位在审批基建项目时,采取多报、瞒报等办法增加预算,然后把一些不应在基建项目中列支的费用纳入土建安装预算中列支,如有的单位把购置的沙发、电扇等费用纳入土建工程中列支。四是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高级化。五是应酬开支合法化。自1986年来,上级允许企业提取一定比例的应酬费,这对于搞活经济是必要的,但也加大了社会集团的消费支出。有的单位对应酬费管理不严,使用不当,用于不必要的请客送礼,造成浪费。通过调查所掌握的上述消费增长因素,为有针对性地制定控购措施,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对症下药,强化控购工作的薄弱环节
县委、县政府通过调查分析认识到,社会集团消费之所以急剧增长,控购基础工作不牢是条重要原因,要控制住消费增长过猛的势头,必须强化控购基础工作。一是广泛开展了“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反对铺张浪费歪风”的宣传教育。一方面,利用会议、干部学习班、广播电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控购工作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控购工作的文件。通过教育,使干部群众看到了消费增长过猛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正确处理生产与消费关系、紧缩开支,把有限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自觉性。到1988年10月,全县停建缓建8个建设项目;有11个要求购买小汽车的单位主动退回了申请,节省开支250多万元。另一方面,对于发现违反控购纪律的,大张旗鼓地进行处理,教育干部群众,1988年2月份,对违反控购规定,私自购买小汽车、乱发奖金实物的两个单位进行了公开处理,对面上震动很大,收到了较好效果。二是逐步完善了控购工作制度和专控商品管理办法。首先建立了控购商品审批制度。明确规定对专控商品,一律需经县控购部门审批后领取《准购证》购买。对党政机关需用的非专控商品,采用核定指标,规定限额,一次定死的办法。其次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控商品辅助账。同时,县委、县政府还为党政机关制定了不准乱开口子、随意突破经费包干;不准巧立名目、私自购买专控商品等内容的“八不准”制度。三是建立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专卖场所。县劳动部门和党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了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专卖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需的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一律到专卖店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实行上述制度和管理办法后,各单位自觉地制定了开支制度,打紧各项经费的开支,1988年1—9月份无一单位超支。
(三)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监督
控购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领导重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监督才能搞好。为此,县、乡两级和县直各部门都确定一名领导干部分管控购工作。县在财政局设立控购办,充实了人员,负责全县专控商品的审批。商业、物资、供销等部门除拒售未批的专控商品外,对社会集团购买的所有专控商品建卡立档,备作检查。县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工作和控购工作检查,对各企、事业单位奖金的提取与发放、专控商品的购置与使用等作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金融部门严格控制各单位购买专控商品款项的开支与转账,对没有《准购证》而购买的专控商品开支,拒绝付款和转账。基建、建行、审计等部门,密切合作,将已批准的基建项目的预决算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跟踪检查。到1988年10月,共查出25个单位的基建中有问题,违纪金额多达121万元。对于查出的问题,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