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读了《财务与会计》1988年第4期马彦钊同志写的《对共同性会计帐户科学性的质疑》,文中认为在借贷记帐法情况下,设置共同性帐户是不科学的,应停止使用。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下面谈谈个人的看法与马彦钊同志及诸位同行们共同探讨。
借贷记帐法的一个重要优点是:帐户的设置和运用比较灵活、简化。由于借贷记帐法对全部帐户并不要求固定分类,除了设置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个帐户外,还可以设置既是资金占用又是资金来源的通过帐户余额判断帐户性质的共同性帐户。共同性帐户在理论上是否能站住脚?共同性帐户在实际工作中的意义何在?对以上问题分述如下:
一、共同性帐户在理论上是否能站住脚?
在同一个帐户里,既可以反映资金占用的增减变动,也可以反映资金来源的增减变动,即帐户的共同性(或叫双重性)是借贷记帐法的一个特点,不管对帐户进行分类还是设置共同性帐户、这个特点都是存在的。
借贷记帐法的帐户结构:资金占用增加,登记在帐户的借方,资金占用的减少,登记在帐户的贷方,帐户的余额一般在借方,即为资金占用余额;资金来源的增加登记在帐户的贷方,资金来源的减少,登记在帐户的借方,帐户的余额一般在贷方、即为资金来源余...
读了《财务与会计》1988年第4期马彦钊同志写的《对共同性会计帐户科学性的质疑》,文中认为在借贷记帐法情况下,设置共同性帐户是不科学的,应停止使用。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下面谈谈个人的看法与马彦钊同志及诸位同行们共同探讨。
借贷记帐法的一个重要优点是:帐户的设置和运用比较灵活、简化。由于借贷记帐法对全部帐户并不要求固定分类,除了设置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个帐户外,还可以设置既是资金占用又是资金来源的通过帐户余额判断帐户性质的共同性帐户。共同性帐户在理论上是否能站住脚?共同性帐户在实际工作中的意义何在?对以上问题分述如下:
一、共同性帐户在理论上是否能站住脚?
在同一个帐户里,既可以反映资金占用的增减变动,也可以反映资金来源的增减变动,即帐户的共同性(或叫双重性)是借贷记帐法的一个特点,不管对帐户进行分类还是设置共同性帐户、这个特点都是存在的。
借贷记帐法的帐户结构:资金占用增加,登记在帐户的借方,资金占用的减少,登记在帐户的贷方,帐户的余额一般在借方,即为资金占用余额;资金来源的增加登记在帐户的贷方,资金来源的减少,登记在帐户的借方,帐户的余额一般在贷方、即为资金来源余额。但是,有些资金占用帐户也会出现贷方余额,有些资金来源帐户也会出现借方余额;资金占用帐户出现贷方余额应为资金来源余额,资金来源帐户出现借方余额应为资金占用余额。所以说资金占用帐户有时可以反映资金来源的情况,资金来源帐户有时也可以反映资金占用的情况,这就是借贷记帐法的共同性或叫双重性。根据借贷记帐法这一特点设置的共同性帐户,不是说一个帐户同时具备两种性质,而是说两种性质的经济业务都可以记到这个帐户中去。
在帐簿记录的过程中,帐户的余额有以下三种情况:“借方>贷方”“借方<贷方”“借方=贷方”。当“借方=贷方”,也就是说帐户的余额为零时,即资金占用与资金来源的分界点。资金占用帐户始终处于“借方>贷方”而不超出分界点这个范围内;资金来源帐户始终处于“借方<贷方”而不超越分界点这个范围内;当帐户的余额超越了这个分界点,帐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就会发生变化,由反映资金占用变为反映资金来源,或由反映资金来源变为反映资金占用。如“材料”帐户是典型的资金占用帐户、但发生贷方余额时(材料升溢)将要冲减费用,增加利润。这个典型的资金占用帐户不是在反映资金来源吗?
我们应该尽量作到帐户实际反映的经济内容与帐户应该反映的经济内容保持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帐户的余额方向不固定,有时“借方>贷方”,有时“借方<贷方”,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有时是资金占用,有时是资金来源,在这种情况下,你无法把握它是资金占用帐户,还是资金来源帐户,根据借贷法的共同性,完全可以设置共同性帐户,以帐户的余额,确定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否则,对这种特殊的情况,还硬性把帐户事先确定为资金占用或资金来源,势必会造成帐户实际反映的经济内容与帐户应该反映的经济内容不一致,名不符实,对应关系混乱,使用不方便的问题。
检查共同性帐户的分录记载,没有与借贷记帐规则相悖的地方,也不会破坏资金占用与资金来源的平衡关系。借贷记帐法下帐户的共同性是客观存在的,是它的记帐规则确定的,设置共同性帐户是对这种共同性的具体运用,在理论上是完全能站住脚的。
二、共同性帐户在实际工作中的意义
下面再结合当前实际工作中的情况来谈谈这个问题。一个与我们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为了购买我们的产品,首先预付给我们部分款项,我们发货时与预收的款项正好相等是少有的,总要不是多就是少。同理预付款时也有这类问题,所以“应收款”出现贷方余额,“应付款”出现借方余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应收款”名下有应付款,“应付款”名下有应收款,名不符实。在两个帐户之间来回调整是不切合实际的。增减记帐法把帐户严格的划分为资金占用,资金来源两大类,使用这一方法的单位,对“应收款”“应付款”出现减方余额难以处理的问题是深有体会的。所以不如借贷记帐法可以设置共同性帐户,以帐户的余额确定帐户的性质灵活方便,抛弃借贷记帐法的优点,采用增减记帐法的不足之处,舍巧取拙不可取。
再者,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有业务关系单位往来帐项是非常频繁的,人欠我,我欠人交替出现,预收款、预付款时有发生,当发生一笔往来帐项,难以定性。如收到一个单位的货款时,不好确定是记入“应付款”的贷方,还是记入“应收款”的贷方。设共同性帐户就比较方便些,只要记到“往来户”的贷方就行了,不必为记在什么科目上费踌躇。
另外,现行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科目下设“低值易耗品摊销”二级科目,“利润”科目下设“营业外支出”二级科目,其实这两个科目是共同科目:“低值易耗品”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增加,贷方登记资金来源性质“低值易耗品摊销”增加;“利润”科目贷方登记利润增加,借方登记资金占用性质“营业外支出”的增加。如若不承认借贷记帐法帐户的共同性,“低值易耗品摊销”“营业外支出”二级科目就得升级,成为一级科目。否则就无法对低值易耗品摊销与营业外开支分录进行解释。二级科目升级将又增添多少会计科目?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我不同意滥用共同性帐户,在实际工作中,对性质比较稳定的帐户,应该明确帐户性质,不应设置共同性的帐户。但是,借贷记帐法可以而且应该设置个别的共同性帐户,这一点不能否定。借贷记帐法下设共同性帐户,在理论上可以成立,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可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