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财政部最近以(88)财商字第472号文发出了《关于做好一九八八年度国营商业、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1988年度国营商业、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总的要求,仍按财政部(87)财商字第397号《关于做好一九八七年度国营商业、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执行,结合1988年的新情况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88)财商字第293号印发的《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精神,严格按通知有关规定审查好承包企业会计决算。
1、对企业超过年度承包目标多得的好处,按我部(88)财预字第24号文件规定,由财政部门以“国营企业承包收入退库”预算科目返还给企业,不再以支出拨款的方式返还给企业,也不得用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调节税直接抵扣。已经抵扣的,要按规定调整过来。
2、帮助承包企业建立承包风险基金。承包风险基金在企业留利中提取,提取比例一般不应低于企业留利(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后)的10%。
3、严格审查企业承包后归还的各项贷款。要坚持老贷款老办法,新贷款新办法的原则。承包后新发生的基建和专项贷款,一律用企业留利和...
(本刊讯)财政部最近以(88)财商字第472号文发出了《关于做好一九八八年度国营商业、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1988年度国营商业、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总的要求,仍按财政部(87)财商字第397号《关于做好一九八七年度国营商业、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执行,结合1988年的新情况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88)财商字第293号印发的《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精神,严格按通知有关规定审查好承包企业会计决算。
1、对企业超过年度承包目标多得的好处,按我部(88)财预字第24号文件规定,由财政部门以“国营企业承包收入退库”预算科目返还给企业,不再以支出拨款的方式返还给企业,也不得用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调节税直接抵扣。已经抵扣的,要按规定调整过来。
2、帮助承包企业建立承包风险基金。承包风险基金在企业留利中提取,提取比例一般不应低于企业留利(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后)的10%。
3、严格审查企业承包后归还的各项贷款。要坚持老贷款老办法,新贷款新办法的原则。承包后新发生的基建和专项贷款,一律用企业留利和超承包任务企业所得资金归还。凡用税前利润归还新贷款的,要坚决纠正,并按规定补交入库。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我部(88)财商字第292号《关于主要副食品价格变动有关商业财务问题的通知》和13种名烟、名酒价格放开后有关财务处理规定,帮助企业做好财务处理工作.
1、严格控制亏损拨补。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变动后.对购销价格不再倒挂和县以下(包括县)城镇经营肉、蛋、菜的国营商业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财政不再给予亏损补贴,已经补贴的,要如数扣回。
2、严格审查四种副食品价格变动对商业、粮食企业职工发放的补贴标准和补贴列支渠道。按国务院国发〔1988〕23号文件规定,给职工的补贴款,原则上由企业自行消化,在企业留利中列支。承包企业不得以此为由调整承包基数,凡违反规定调低基数的,一律纠正过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职工的补贴款可以部分进入成本,但要从严掌握,按我部(88)财综字第53号文件规定办理。凡是未经批准自行列入成本的,要坚决纠正,并相应调增企业利润,增加上交财政额。
3、严格审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的计提基数。按照财政部(88)财工字第371号文件规定,主要副食品价格变动后发给职工的补贴在核算上作为工资基金,统计上作为工资总额,但不作为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列支职工教育经费的工资总额基数。已经计提和列支的要如数扣回,相应调增利润,增加缴库。
4、做好调价商品库存升值工作。凡经营食糖、13种名烟、名酒和调价烟酒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财政部(88)财预明电字第2号、(88)财商字第217号和(88)财工字第470号文件规定,认真清点提价前一日的库存。实行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应以提价后的出台价减去按倒扣率计算的差价作为新进价,再按新进价与原进价的差额调整库存商品帐面价值,增加国家流动资金。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应按出台价落实库存商品帐面价值,并按出台价与原销价的差额增加国家流动资金。食糖和调价烟、酒一律按实际提价金额计算调增国家流动资金。凡是压低库存和新老进销价差及将库存升值款挪作他用的,一律清查并调整过来。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商业部下发的(88)财商字第295号印发的《市场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市场调节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1、实行提取市场调节基金办法的企业必须完成上交财政任务。承包企业不得因提取市场调节基金而调减承包基数。凡未完成上交任务的企业,不得提取市场调节基金,并要用企业自有资金弥补上交承包不足。
2、企业提取的市场调节基金应在决算中单列项目,计入企业盈亏。
3、认真审查商业厅(局)和供销合作社上报的市场调节基金年度决算,监督企业有偿或专项使用。
四、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87)财预字第146号文件所规定的预算科目正确反映粮食企业各项收入和支出,凡未按规定执行的,年终编制决算时要予以调整。
五、省间调拨菜籽油实行价外补贴后的财务处理要按财政部(88)财商字第420号文规定执行,即调拨双方所增加的收入或支出全部进入企业盈亏,调入方所增加的支出,由地方财政自有财力解决.在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243款“地方粮油价外补贴”科目列支.不得在“粮食企业亏损补贴”或“粮油价差补贴”等其他预算科目中列报。凡未按规定执行的,在年终编制决算时要调整过来。
六、严格审核粮食企业的利息开支,合理分摊商品流通费。要防止议价挤平价、工业挤商业、附营业务挤主营业务。凡贷款利息和其他商品流通费分摊不合理的,在编审决算时要调整过来。
七、做好1988年度国营商业、粮食企业财务分析工作,要求既要全面分析,又要突出重点,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意见。各地上报的会计决算要附有详细的编制说明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和编制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