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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洪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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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辛键同志认为许多教科书上“降低商品流通费用”的提法不妥,原因是“从语言学角度讲‘降低’和‘提高’的只能是程度、幅度、速度、水平的相对数量,而‘商品流通费,由于是一个绝对数,只能用‘增加’或‘减少’、‘浪费’、‘节约’等文字表示”(见本刊1987年第6期“意见与建议”栏)。笔者不敢苟同。“降低”、“提高”既能表示相对数,也能表示绝对数,如“降低温度若干度”、“水位提高几厘米”都是表示绝对数的。同样,“增加、减少、浪费、节约”诸词也既能表示绝对数,又能表示相对数,诸如“利润增加了10%”、“5%的原材料被浪费掉”、“减少了3%的工作量”等等,都是用相对数表示的。因此“降低商品流通费用”并无不妥之处,也就不必用“节约商品流通费用”来代替了。厉行节约,费用必然降低,节约是前提,降低是结果,此二者是因果关系,是可以从不同角度表达的。
当然,作为考核指标,从“可比”角度看,采用“商品流通费用率”指标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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