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财务与会计》1987年第5期刊登黎明星同志《包装物减重或超重的核算》另一种方法例中说(见该期28页):如若包装物木桶超重五千克时,帐务处理如下:借(增):库存供应商品;贷(增):财产溢余,贷(增):进销差价。如若包装物木桶减重五千克时,帐务处理如下:借(增):进销差价,借(增):财产损失——短缺损失;贷(减)库存供应商品。
笔者认为,上述两例,错误有二。其一,记帐符号有错,应将打横线的(增)字改为(减)字;其二,属于鸳鸯错配,应将打横线的“超”字和“减”字相互调换一下位置。如果不作位置调换,其正确分录是:①包装物木桶超重时的帐务处理:借(减):进销差价,借(增):财产损失——短缺损失;贷(减):库存供应商品。②包装物木桶减重时的帐务处理:借(增):库存供应商品;贷(增):进销差价,贷(增):财产溢余。
上述作者一字之差的错误,很可能是笔误,但其后果已不能反映原意,给业务生疏的同志看了会产生糊涂概念。由此使我们联想到,财会工作虽然表面平凡,但实际责任重大,稍有疏忽,就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损失。 巢湖地区水利局财务科
编辑同志:
《财务与会计》1987年第5期刊登黎明星同志《包装物减重或超重的核算》另一种方法例中说(见该期28页):如若包装物木桶超重五千克时,帐务处理如下:借(增):库存供应商品;贷(增):财产溢余,贷(增):进销差价。如若包装物木桶减重五千克时,帐务处理如下:借(增):进销差价,借(增):财产损失——短缺损失;贷(减)库存供应商品。
笔者认为,上述两例,错误有二。其一,记帐符号有错,应将打横线的(增)字改为(减)字;其二,属于鸳鸯错配,应将打横线的“超”字和“减”字相互调换一下位置。如果不作位置调换,其正确分录是:①包装物木桶超重时的帐务处理:借(减):进销差价,借(增):财产损失——短缺损失;贷(减):库存供应商品。②包装物木桶减重时的帐务处理:借(增):库存供应商品;贷(增):进销差价,贷(增):财产溢余。
上述作者一字之差的错误,很可能是笔误,但其后果已不能反映原意,给业务生疏的同志看了会产生糊涂概念。由此使我们联想到,财会工作虽然表面平凡,但实际责任重大,稍有疏忽,就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损失。 巢湖地区水利局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