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林省计算机研究所是1981年成立的地方性计算机专业科研机构,担负着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开发研究和推广普及的任务。1984年被列入我省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1985年削减事业费18.7万元;1986年削减事业费24.2万元,1987年全部削减了事业费,走上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道路。
一、实行有偿合同制,增强自立能力。1984年以前,该所的科研费用完全是在财政核给的事业费中开支,研究出的成果基本上是无偿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也是无偿提供。科研课题没有经济核算,也无人关心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基本上是财政给多少钱就花多少钱,科研条件较差,职工福利也较低。1984年7月,该所实行了有偿合同制,对外单位的各种技术委托,均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议定的价格合理收费。这样,不仅用自己组织的收入解决了所里正常的经费开支,保证了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还用自筹资金购置科研设备和更新车辆30台(件),改善了科研条件;用自筹资金盖家属宿舍3400平方米,解决了科技人员的住房问题。
二、实行承包责任制,增加科技成果。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该所在对外实行有偿合同制的同时,对内实行了科室、班组、...
吉林省计算机研究所是1981年成立的地方性计算机专业科研机构,担负着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开发研究和推广普及的任务。1984年被列入我省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1985年削减事业费18.7万元;1986年削减事业费24.2万元,1987年全部削减了事业费,走上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道路。
一、实行有偿合同制,增强自立能力。1984年以前,该所的科研费用完全是在财政核给的事业费中开支,研究出的成果基本上是无偿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也是无偿提供。科研课题没有经济核算,也无人关心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基本上是财政给多少钱就花多少钱,科研条件较差,职工福利也较低。1984年7月,该所实行了有偿合同制,对外单位的各种技术委托,均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议定的价格合理收费。这样,不仅用自己组织的收入解决了所里正常的经费开支,保证了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还用自筹资金购置科研设备和更新车辆30台(件),改善了科研条件;用自筹资金盖家属宿舍3400平方米,解决了科技人员的住房问题。
二、实行承包责任制,增加科技成果。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该所在对外实行有偿合同制的同时,对内实行了科室、班组、个人的课题承包责任制。规定每个科技人员每年要向所里交纳一定的行政管理费用,高级工程师每人每年交5000元,工程师每人每年交3500元,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每人每年交2300元,工人每人每年交1600元。并从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不同项目中,按单项课题的纯收入提取8~15%,奖励给参加科研的科技人员,大大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1986年完成了国家和省重点项目12项,完成自己组织的项目11项,相当于1978~1983年完成课题总数的1.8倍。
三、实行所长负责制,规范科技管理。1985年初,该所实行了所长负责制,由所长全面主持行政业务工作,对内拥有科研计划、设置机构、人事、财务、物资的调配权,对外拥有技术交流等业务的决策权。建立健全了41项岗位责任制,制定了科研、政工、行政、后勤等部门的管理制度32项,基本上做到了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使科技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正常化的道路。